2009年2月20日星期五

不赖,拿钱就给办事,好官。

2月18日,原临汾市煤管局局长杨吉春因收受贿赂2192700元,另有5631168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在煤老板眼中,杨吉春虽然也贪,但贪得“有风度、有尺度”,送上的礼金,总是拿一半,退一半。专案组前后调查走访了100多位煤老板,“不赖,拿钱就给办事,好官。”老板们对杨吉春“如此评价”。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