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2日星期日

北京奥运需要"不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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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ullog.cn/blogs/beijing2008/archives/88325.aspx

瓜尔加 @ 2007-8-8 11:57:23 阅读(6330) 引用通告 分类: 未归类
2001年9月13日,北京申奥成功的那个晚上,我正和一帮荤男素女驾车赶夜路,心中向往着南戴河的海滩和螃蟹。经过一个大的集镇的时候,突然有几只微型礼花升空,四下里还有劈劈啪啪的声音。在革命电影里,此种场景通常意味着遭遇信号弹并伴随一场伏击。处于惊讶中的我们,纷纷接到北京朋友的电话,大意是申奥成功啦,北京high啦,时隔12年又出现街头狂欢的盛况啦。
我们没有折返回北京加入沸腾的人群,对于我们来说,海滩和螃蟹比群情激越更像真实的生活。如果说申奥成功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就是那天晚宴大家多碰了几次杯。
那段时间,北京奥申委曾委托世界上知名的盖洛普(中国)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显示北京民众的奥运支持率为94·9%,为有史以来最高(先别怀疑这个比例,国际奥委会委托欧洲一家公司搞的独立调查,北京的数据高达96%)。我看不清形势,态度暧昧,不知道是否也被算进那94.9%里面了。不过我得承认,看到绝大多数中国民众难得地拥有一个如此酣畅的夜晚,我的情绪也受到感染,虚荣心略有满足。那时候,偶尔可以看到一些不赞成北京奥运的言论,我也抱有一点忧虑,但不很强烈。
此后的差不多六年里,一些事情逐渐让我不安起来,这个今天就不一一赘言了。我只想说,在诸多不安中最强烈的一点,就是很难再听到对北京奥运的公开的质疑与反对意见。原来的那个5.1%是归零了,还是增减了?是被要求收声了,还是被忽略不计了?
从一些便于掌握宣传口径的媒体人那里了解到,那些不利于北京奥运会光辉形象的东西,一律要过滤掉。甚至与光辉形象有关的,比如那些恢弘的体育场馆,也被禁止予以关注。
我真的不知道有关方面到底怕什么,又何以怕到这个程度?连我们的党和政府,也一贯表示愿意接受群众监督,北京奥运怎么就拥有了无上的特权?
现代人类社会,应该是一个构成复杂的异质社会,一个包容各种价值观的多元社会。常识告诉我们,钱多总比钱少好,“多元”也肯定好过“一元”。多元没什么好担忧的,大家都秉持宽容之道,自然各得其所。也只有这样的生存环境,才更接近真正的和谐社会。

今天是八月八日,奥运倒计时一周年,《人民日报》的当日文章指出,“这是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全国人民齐心协力,共圆民族梦想,共践世界承诺的6年。”
对于这类宏大叙事,我是比较惧怕的,如果是我,愿意这么描述北京奥运:一些民工修了一些体育场馆和路桥,一些人来比赛,一些人来围观,一些人赚了钱。
总觉得这才接近事实和本质。
而全民参与,举国欢腾,不是理性国家应有的作为。一个社会,假如到了万众一心的地步,下一步是不是就可以做到同仇敌忾了?

在过去的六年里,我没再看到关于北京奥运支持率的权威统计。只是在一家BBS上,看到有人谨慎地做了一个调查,分为强烈支持、支持、无所谓、反对、强烈反对五个级别,分别以12345代替,只许选数字,不许评论。结果173人表达了意见,选1和5的最多,各为21.97%和34.68%。
我不认为这种网络调查可以科学地集纳民意,但至少说明,“我不支持”还是一个客观存在的态度,而且并非凤毛麟角。
我们不是很渴望获得世界的了解和认同么,那么,让外界知道中国并不只有一种声音,对树立中国形象绝对是一个加分因素而非相反。
今天,我未经牛博网管理人员允许,擅自开了这个博客,叫做“北京奥运,我不支持”。
不支持,一种态度而已,没什么大不了。北京奥运会不可能因为哪个人的不支持而停办。
开这个博客,当然不是仅仅举起一块标语,我希望它包含一些思考和建设性。
如果说“我不支持”还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暧昧态度,那么我也愿意明确地反对一些东西:
反对奥运会的过度政治化;
反对锦标主义;
反对个人利益为之做出牺牲;
反对对反对声音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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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30日星期一

转贴:无题

胡适先生说出过一个真理,“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人人自由,才是国家自由,而人人要想获得自由,就需要从国家主义中获得解放,需要从统治者那里解放,从救世主那里解放,从英雄圣人那里解放,从“为人民服务”的喊叫声中解放。人人独立,人人自由,人人能够支配自己的思想和生活,个体与个性都得到尊重,人人能够自由的发展,这才是中华崛起之道,才是国家发展之道。可惜的是,在奴性和谎言左右夹击中,这一个真理就是在今天,还是逃脱不了沦为浪花余沫的命运。

道德的基础是智慧,道德之精神在于思想自由。中国社会不是“道德滑坡”,而是从来就没有过道德。中国人非常喜欢沉浸于种虚伪的道德气氛里,几千年来都不厌倦。任何带有阶级偏见的道德都是伪道德,都是为了维护官僚集团的利益,真正的道德应当是超越性而不是阶级性,应当服从于真理而不是某个群体的利益。最主要的,我们应该明白,道德属于文明,只是文明的一种形式,不是文明的全部更不是文明的核心。最最重要的,道德是文明的结果而不是文明的前提,而中国几千年来一直颠倒了这个因果,传统观念和儒家文化把道德价值放在第一,其实永远达不到道德的彼岸。中国没有诚信,中国没有道德,原来如此!

对民众政治权利的压制和剥夺。没有政治权利就意味着没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因此他时刻处在危险之中。 在这个意义上,一个没有政治权利的公民,也就处在一种奴役状态,成为权力的囚犯。山西黑奴事件中,那些伤心的父母,那些善良的人们,为什么要长久的四处哀求,为什么要乞求相关当局去解救他们的孩子和他们的亲人? 原因就是所谓的主人变成了奴隶,而所谓的公仆则成为了主人。让我们悲哀的是,迄今为止,这个悲剧所展示的方式依然印证着这种逻辑:高层领导批示,地方当局动员,一场指向公共权力的问责风暴在权力之手的腾挪之下变成了送温情的烂俗表演。 表演可以继续,欺骗可以继续。但是正如林肯讲的,你不可能永远的欺骗所有的人。我们看到的是,通过这么一个震撼人类良知的极端事件,越来越多的人明白,奴役状态不能再继续! 我们再也忍受不了专制制度的恣意和温情, 我们必须拿回那些本来属于我们的基本权利,言论自由,结社自由,政治参与等等,一个都不能少。只有一个获权公民,只有一个获权的公民社会,才能让我们获得保护自由的武器。

现代道德建构之难,主要就是源于以血亲原则为本根性基础的传统儒家伦理根本缺乏道德理性精神这一事实。 表面上看,儒家伦理倡导的“己欲达而达人,己欲立而立人”、“仁者爱人”、“良知”等,似乎也含有普遍道德理性的因素;与现代理性精神主张的“把人当人看”相比,甚至在道德境界上还要略胜一筹。然而,问题依然在于:首先,这些普适性伦理命题并非建立在人的理性本质之上,而是建立在更富于情感意蕴的欲、仁、良知之上,因而在儒家伦理体系中必然会受到作为至上性本根基础的特异性血亲原则的限定,打上难以逾越的等级化烙印。例如,在“爱莫大于爱亲”这一血亲原则的决定下,所谓“仁者爱人”当然就会扭曲为“尧舜之仁,不遍爱人,急亲贤也”,造成爱父>爱兄>爱友>爱人的“爱有差等”

五四时期一些在理论上对儒家宗法观念展开激烈批判的思想家(如胡适、吴虞、鲁迅等),在现实生活中却依然遵循父母之命、奉行父慈子孝的传统规范,难以摆脱血亲伦理的深层影响,以致于美国学者约瑟夫认为:现代中国知识分子总是处于情感上执着传统、理智上认同西方的矛盾之中。与此相应,虽然不是那么引人注目、却更具有历史严重性的,则是前面已经提到的那种现象:对于儒家血亲伦理诱发的种种社会弊端,人们尽管在自觉意识层面上认为“理无可恕”,但在潜意识心态层面上却又觉得似乎“情有可原”。“道德理性”与“天理人情”在人们文化心理深层结构中的这些张力对抗,正是现代理性精神面对儒家血亲伦理这一难以继承、却又顽强既成的道德传统所处的两难境地的深刻映射。
血亲原则-----等级化
上帝信仰-----平等化
真是南辕北辙。

中、西文明进程的比较
血亲原则-----等级化-----权力至上-----社会主义社会
上帝信仰-----平等化-----金钱至上-----资本主义社会
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社会主义社是一个“权力至上”的社会。  资本主义崇尚市场经济、自由竞争和人本主义,人们不隐瞒、不压制自己的物质欲望和利益要求,积极投入经济活动,为自己、也为社会创造了巨大财富。由此来看,“金钱至上”它反映了西方社会的一种现象和一个特征。  而社会主义崇尚道德、公平和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坚决反对资本主义“腐朽堕落”的思想意识和生活方式。社会主义为实现崇高的道德理想和共产主义的社会目标,在经济上的措施就是废除私有制实行公有制,以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社会生产。这一切看上去如同行云流水,自然而然,亦令人向往。  但是,我们必须要正视这个“公有”带来的是什么样的社会效果。社会生产资料和经济资源被“公有”后,形成了庞大的“公共财富”,这就必然要有一部分人代为经营和管理,这部分人就是所谓的“国家”。“国家”在掌握了巨额财富和社会经济命脉后,同时也垄断了对文化、教育、新闻、军事、生产的占有和控制。因此,“公有”的后果显示了权力的重要性,也造就了权力的无穷魔力,人们纷纷想挤进“公有”的巨大财富圈,以求分得一杯羹并期望掌握他人的命运。由此来看,“权力至上”则完全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那么,我们可以比较一下“金钱至上”和“权力至上”谁优谁劣呢。

“金钱”,它象征了物质、经济、财富、生产等类似的概念,“金钱至上”它表现了人们不自觉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的观念,这完全顺应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完全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而“权力”呢,它则包含了阴谋、斗争、欺骗、控制、压迫和奴役等内容,今天的“权力至上”,它完全继承了封建社会以来的官本位思想,背逆了历史潮流,阻碍了经济发展,侵害了人民利益。  我们再接着看看“金钱至上”和“权力至上”给两种社会带来了怎样的结果。  事实是,崇尚金钱的国家,经济欣欣向荣,法治公平完善,文化艺术发达,科学技术先进,人民安居乐业,不仅如此,人们还普遍具有爱心,热爱和平,以人为本,热衷公益,天真单纯。  而崇尚权力的国家,最初崇尚的是道德、公平和共同富裕,批判物质主义和腐朽价值观,然而造成的却是极权主义,腐败落后,内斗不止,权钱交易,不仅如此,人们还普遍道德败坏,诚信缺失,沽名钓誉,争名夺利。  对,这就是“金钱至上”与“权力至上”的区别,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别,自由与道德的区别,人性与虚伪的区别,中国与西方的区别。

中、西文明的比较在西方文明面前,中国的传统文明是一种弱势文明。我们的落后是全面的、无所不包的,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教育……乃至思维方式和所用的语言文字概莫能外。中、西文明的历史比较来看,当欧洲已进入近代时,中国还生活在中古时代。所以,在与西洋相遇和相比时,便特别显出了中国大大地落后于时代。最根本的是三条。第一是我们没有科学,没有近代科学的观念。第二是我们没有欧洲从18世纪起那样的工业革命和启蒙运动。第三是我们没有民主和法治的传统。中、西文明发展趋势的比较来看,中国传统文化中显然缺少了两样东西,即以理性为基础的科学精神和民主精神。民主精神还可以分为民主、自由和尊重人的权利的精神。五四运动的先进人士提倡“赛先生”和“德先生”的精神,实为我国最根本的问题。“理性”说到底就是:是其所是,非其所非。所以科学与民主都离不开“理性”的推动作用。呵呵,中国人只有改变基因,才可能有科学精神和民主精神。 迄今为止,中国近代取得的所有进步,都是学习西方的结果,所有的麻烦,都是拒绝学习西方或学习不当造成的。的确,民主、法治、自由、人权这些西方观念不用说,就连现代爱情观都是五四以后从西方引进来的,咱们过去只有“三从四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几曾把女性当人尊重过

少跟我谈爱国-----中国和中国人无关   
中国和中国人无关——这是我依据现实得出的论题。弄明白它,首先需要明白:什么是国家,国家是怎么形成的?  简言之,国家就是在弱肉强食的背景下,在私心、野心和利益的驱动下,由强者圈地圈人形成的。因此,从国家的诞生来看,国家本身并无正义性与合法性可言。  马克思主义罪莫大焉,但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它对国家本质的论断基本正确。国家的本质就是统治者压迫人们的工具、强者压迫弱者的工具,国家从来都是统治阶级的国家(直到近代西方国家民主制度的确立,国家的本质才有所改变,成为全民的国家)。  在国家后来的发展中,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形成了一定的利益共同体,有着某些共同利益。其实,生活在同一空间,也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共同利益,比如环境问题,它就涉及了所有人的利益;还比如“外敌”问题,但这个“外敌”需要再认识(人们真正的敌人并不是外敌,而是最“常规”的外敌,即他们的统治者。其实,国家本身就是外敌,是外敌——强者打破了势力均衡,侵占了你的利益,成为了你的主人,成为了你的“国家”)。  统治者为了麻痹社会民众,强化共同利益,不断人们向灌输民族主义、国家主义和爱国主义的精神鸦片,以掩盖二者的利益矛盾,但是,这掩盖为了国家最原始的最初的本质,是统治者的工具,国家是统治者的国家。  现在,我把国家的本质进一步具体化,那就是,国家就是人,但这个人不是普通的人,而是当权者。因此,国家并不神秘并不庄严也无谓高尚,组织也并不神秘,集体也并不神秘,本质都是一帮鸟人组成的,是一帮小人、一帮骗子、一帮野心家的集合,这些人就是国家的本质,是国家的本来意义,而其他人,只是国家(当权者)的附属物,是被绑架者,是为统治者服务的工具。  因此,中国和中国人无关。它只是D的国家、领导的国家、公务员的国家,它不是一般人的国家,它不是普遍意义上的国家。你只是被别有用心的人以及被你自己愚蠢的大脑称作中国人,但是,你只是一个看客,一个被统治者。如果你想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那就需要去掉前面的中国二字,这是头上的枷锁,而不是你的利益。“中国”人,你要明白,监狱是你的,中国和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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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1日星期三

特权车

京报网 侯 江   
邯郸市出现了一个新的特权阶层,而这个阶层是市领导亲手树立出来的。前不久,邯郸市委、市政府给全市50强企业发了50个小轿车特别车牌,并颁发了特别通行证。这些小牌号车可以免查进入市委、市政府及市内党政机关,便捷办事。除此之外,挂这些车牌的小汽车还享有多项免费特权和违规豁免特权。这些特权包括:除高速公路外,其它各类收费站免收通行费;各停车场(点)免收停车费;非严重违章行驶,不罚款,不扣车,不扣执照;不经批准,不得封车、吊销专用车牌照;免费审验车,随到随审。  
邯郸市委、市政府的做法,让人无法不产生这么一种感觉:在这个城市,法律只是用来约束普通老百姓的。为官的可以公开置法律制度于不顾,铺就一条特权之路,邀那些能为领导们提供政绩、提供税金、提供各种见得光或见不得光的利益的商人们结伴前行。与人方便,与己方便,两情相悦,肆无忌惮。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邯郸市的领导们出此奇招,真是有胆量、有魄力,把权钱交易拿到大庭广众面前、朗朗乾坤之下,把官商勾结的潜规则给公开化、透明化了!那些随意进出市府大院的特权车,是不是会有人把黑钱灰钱直接送了进去?把糖衣炮弹送了进去?如果特权车被某些匪徒劫持了,会不会畅通无阻地把真正的炮弹和炸药送进去?  
邯郸特权车事件本质上就是行政干预司法,行政行为直接导致社会不公,是典型的违法行政。如果这样的市委、市政府,这样的新特权阶层脑子再昏热些许,是不是会继特权车牌之后,再公然发出免死牌呢?  央视新闻调查网上征集“各地豪华楼堂馆所图片”,不少政府办公楼被曝光,央视也曾受到一些被曝光政府压力。笔者在此建议央视,一不做,二不休,再征集一回“各地特权车图片”,一定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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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2日星期五

自由社会就是责任社会

《南方人物周刊》专栏


我在哥大读书的时候,曾经做过一栋学生宿舍楼的“居住顾问”,其中一项任务就是给一些新来的学生签房约。别看入住学生宿舍楼这么点小事,哪怕就住一个月,也要签厚厚一打合同,非常繁琐。其中有一份奇怪的合同,名字叫“含铅涂料风险说明书”,大致意思是,这是栋老房子,其旧涂料中含有铅的成分,你要保证没有七岁以下的儿童随同你居住在此。

作为居住顾问,我特别讨厌签这份合同,因为每次签到这,学生就显得非常困惑,要问这问那。但是作为一个普通居民,我又觉得,有一个什么文件,把我周围环境中所隐藏的健康风险说清楚,这事想起来叫人安心。

长期在美国生活的人都会发现,美国是个充满了各种繁文缛节的社会。以至于有人说,美国虽然号称是“全世界最自由的国家”,其实是个“毫无自由的国家”。比如说吧,在美国父母不能随便打孩子,在大街上拿着一个打开的酒瓶是违法的,老板面试员工时不能问人家的年龄、党派、教派、有没有肝炎、残疾,在办公室不能随便在女同事面前说黄段子……总之,到处是地雷,一不小心就踩上一个。

一方面,美国到处都是脱衣舞俱乐部,另一方面,在办公室说个黄段子都可能被起诉,这里面有矛盾吗?其实没有。去脱衣舞俱乐部是一个人的自由选择,但是在办公室听到黄段子,不是一个人的自由选择,当一个人的“自由”可能伤害他人的“自由”时,他就必须争得对方的同意,而且是“信息充分前提下的同意”(informed consent)。自由的真谛,恰恰在于这种“同意精神”,而不是为所欲为。试想如果一个人开车想怎么闯红灯就怎么闯红灯,喜欢哪个美女直接就给可以把她拽到家里去,他倒是自由了,但代价却是别人的不自由。所以,自由的悖论恰恰在于,自由的保障,来自于对自由的限制。

也就是说,美国那些碍手碍脚的繁文缛节,恰恰是这个国家之所以自由的前提。在某种意义上,越多的繁文缛节下面,保障了越多的自由。成熟的自由制度里,权利和责任总是具有对称性。最近北美的宠物粮事件,也反映了自由市场制度下的企业有多么“不自由”。

07年3月16号,“菜单食品”公司发布了一个回收令:收回它在宠物粮市场上的6000万罐猫狗粮,原因是已经确认有16只猫狗死于它所生产的一种宠物粮(实际死亡数量可能上千只,但是难以确证)。该宠物粮食的一种原料是从中国某公司进口的麦麸,而这些麦麸中含有一种会导致动物肾衰竭的元素。“菜单食品”总部在加拿大,但是美国是其主要销售对象。这事越闹越大,最后有一百个多个品牌的动物食物被“回收”。美国FDA(食品药品管理局)积极参与调查检查,连参议院都于5月2号通过议案,要求对动物食品的生产程序和标签内容做出更严格的规定。中国政府也迫于压力,逮捕了相关责任人。

有人可能会说:多大个事啊?不就是阿猫阿狗吗?但是,对我来说,生活在一个阿猫阿狗的生命都受到尊重的社会里,我觉得安全。

其实,这个动物食品回收令虽然媒体曝光率很高,它只是每年无数公司产品“回收令”中的一个而已。在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的网站上,就玩具这一项,我就读到了72种玩具的“回收令”,且大多是玩具商自发发出的“回收令”。有些玩具的“危险”,简直可以说是“吹毛求疵”。比如一种玩具手机,回收理由是这样的:“手机盖上的金属别针可能脱落,如果儿童吞咽,有窒息的危险”。虽然该金属别针并没有造成任何儿童受伤,但是该厂商收到了54起别针脱落的报告,于是,30万个同型号的玩具手机立刻从市场上收回。

同样,在FDA网站上,光今年5月的前10天,就发布了十多个食品的回收令和警告令,比如,一个关于冰淇淋的回收令中说:由于该产品中含有花生,而商品标签中没有说明这一点,那些对花生敏感的人食用该冰淇淋后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所以该厂的该型号冰淇淋一律收回。

在类似的回收令中我们看到,这些企业是多么“有责任心”,当然,这跟良知没什么关系,就是怕被起诉而已,因为法律不仅仅保护企业追逐利润的自由,也保护消费者不受侵害的自由。对于消费者来说,法律对企业越“吹毛求疵”,我们就越高枕无忧。美国过去30年里由产品安全引起的伤亡率下降了30%,这与政府对企业的严加管制密不可分。

许多知识分子热爱批评“美式自由主义”,说“美式自由主义”中的“市场放任主义”是万恶之源。说实话,我不清楚他们指的“美式自由主义”是什么。在我看来,把“美式自由主义”理解成“资本家可以为所欲为”的放任自由主义是误解。我不喜欢飘浮在概念之上讨论问题,而关注现实的经验,而现实的经验告诉我:在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或者今天的朝鲜,也就是没有被“美式自由主义”污染的纯社会主义国家里,似乎没有听说企业为产品标签里没有说明花生成分而发出紧急回收令,但是在“美式自由主义”的腹地美国,16只猫狗的死可以让6000万盒宠物粮的利润化为灰烬。当然,今天的中国似乎也没有听说法律对企业如此严加防范,这受的是哪门子“自由主义”影响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法治国家里,真正的自由源于对自由的约束。权利和责任,是自由这枚金币的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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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问题都指向政治

十年砍柴 @ 2007-6-22 17:57:03
http://icean.cn/blogs/kanchai/archives/73682.aspx

山西“奴工”事件至今虽未收场,而网络上的热度----也可看作为民间的热度已经降下来了,但可能其在庙堂或曰在当局者内部反而升温。其统一宣传口径、降低舆论热度的努力,其实更能证明,在体制内部,当局者已经很重视这一问题。
最高当局已公开承认这一事件中,有“黑恶势力拐骗、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雇佣童工、故意伤害甚至致人死命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一反前期轻描淡写的“非法用工”之定性,山西巡抚叩阙请罪。这一切说明,对民间特别是网络上表现的民愤特别是国际舆论,高层人士已判断为不可等闲视之。那么对待汹汹民意,一般说来是“两手抓”:安抚和控制并举,奴工事件也不会有意外,因为根本的政治制度没有改变,其对付公共危机的思路也不会有根本的变化,所能变的无非在技巧层面。
为什么对局对此事的态度会出现较大的变化,难道是因为他们刚刚明白事情真相?非也,在信息交流发达的今天,尽管行政体系仍然还残留着明清帝国时代的惰性,但在一些具体事件上,帝国时代的“欺君行为”难度越来越大。连篇累牍的报纸、电视、网络对此事件的报道,高层人士不可能充耳不闻,而且他们还有着其他的渠道,比如秘不示人的内参,即使在上世纪60年代,华夏域内哪起重大事件能瞒过最高当局?相对于从公共媒体了解事态的民众来说,高层人士只可能知道得更多,更详细,而不可能更少、更简约。
可为什么在事件爆出的初期,最高当局没有明确表态呢?这是传统的体制使然,他们有一个观察、判断的过程。对于奴工被限制人身自由、童工被绑架贩卖这些和文明社会格格不入的恶性事件,高层人士得知后,作为单个的人,我想他们也是震怒的;但是作为一个政权机器上的重要部件,他们要公开表态,显然会超越个人的喜怒哀乐。他们不是一个人在说话,而是整台机器,他们的考虑首先是从政治层面出发。
当今最大的政治就是:稳定、和谐,加强执政能力。千根针、万条线都是围绕这一要务。因此,这类恶性事件被他们知道后,他们的态度不是事件本身有多恶劣,矿难是死10人还是100人?一件刑事案的审理是否公正,贩卖的是成人奴工还是未成年人?如果这些公众都不知晓,或者知晓后没什么反应,高层的态度不会有太大的差别,因为其对所谓的政治稳定没有太大影响,所有的灾难只是以数字和术语的形式,在奏折上出现。他们的态度取决于,这些事件一旦被公众了解并迅速传播,成为公共事件后,对政权的影响有多大。
由于这种政治上的功利主义,他们对于具体事件的反应必定不会死板地遵循某种理念:比如人权至上、公正至上等等,而是处决于对自身的利益判断。因此,这起骇人听闻的事件出来后,普通民众更关注事件的残酷,而高层关注的是国内外舆论对事件之关注,而非事件本身。因此这样的判断不会一开始就很准确,多数会依赖于经验,比如以前类似事情发生后的处理方式,派个级别并不很高的官员带一个工作组去调查一下,安抚一下受害者,找两个作恶者,大的方面给予肯定,小的方面予以批评,把坏事变成好事,把丧事当喜事办,如此安抚民意,继续维护政权的形象与公信力。我想,在山西奴工事件发生后,一开始也循这样的思路,两个副部级官员到了山西,其言行我们何等地熟悉。
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政府,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所以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追求上很容易取得共识,为什么会官官相护?因为官员集团抑或是整个政权体系,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上面的官员也痛恨下面官员的渎职、贪墨、阴奉阳违,但在这个高高的行政金字塔中,没有塔基哪有塔尖,上层需要下面的人为他守摊,因此默许或认可下层官吏的一些不法行为,但前提是不要危及上层。因此,如果能够以最轻巧的办法处理奴工事件,岂不皆大欢喜?
可今天已进入网络时代,再强大的政府也不能完全控制信息传播,当愤怒的民意得到充分表先后,尤其是这一事件被境外媒体广泛报道,引发国际影响后,致力于大国崛起的最高层就不能无动于衷了。此时,在这一具体事件面前,最高层和省、市、县政府的利益不可避免地出现分化。越到基层,政府和里面的官员越和这一事件脱不了干系,他们当然会千万百计推卸责任,尽快最大限度地化解这一危机,保护好自己;越到上层对这一事件越超脱,他们可以利用法定的权力处理下面的官员,以安抚民意。可是如何处理,处理到哪一级别大有学问,这仍然需要上层观察和判断,如果牺牲一个乡长能搞定的事,决不能浪费一个县长,必须以最低的成本来应付民间舆论。因为一味地为民间舆论和所谓的公正秉公处理,可能会伤了兄弟们的心,让其他基层官员唇亡齿寒,谁还给你卖力?那么上层的行政效力更会衰减。可如果处理畸轻,至少要弄掉一个县长而拿一个村长凑数,不但起不到安抚民意挽回国际影响的作用,而且可能纵容鼓励基层政府继续欺上瞒下,把中央政府和老百姓都当冤大头,这也不符合最高当局的利益。
所以,我想最高层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方式,处决于他们的判断:何种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护政治利益,因此必须找一种平衡。在广东太石村事件出来后,我写了一篇文章《大家都在讲政治》,就有类似的分析。富士康劳工事件被披露后,最后的处理方式也是循这种思路。我想厦门PX项目,以及山西奴工事件,最终还会这样。
什么劳工权益、未成年人保护、环境保护、司法公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高层的政治利益,因此,在今天的中国,所有的问题,一旦成为公共事件,都会毫无例外以中国特色的政治方式解决,而不会司法的归司法,环保的归环保,舆论的归舆论。
所有的问题都指向政治,会有不能承受之重的时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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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9日星期二

民主首先得是个东西

熊培云/思想国《南方都市报》专栏

拆迁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斗地主”。在民权觉醒的今天,当民众要求自己做主,“拆迁党”的日子就不是那么好过了。几个月前发生在重庆的“钉子户引导人民”,着实让那些自以为掌管了推土机“拆按钮”的政商人士被动了。拆迁遇到了“钉子户”怎么办?痛定思拆,最近有高人在北京酒仙桥打出“化钉绵掌”——大家去投票吧,如果多数人同意拆,就一鼓作气,把那几个钉子给拔出来!
6月9日,涉及5473户居民的《酒仙桥危改工作补充意见》首次尝试“全民公投”。当晚11点40分,在公证员和观察员的见证下,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公布了最终投票结果,2451票同意,1228票反对,32票无效,共3711票。该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表示,酒仙桥危改项目肯定会继续推进,开发商将对投票结果进行评估,拿出下一步的实施意见。(《京华时报》6月10日)。
且不说最后投票结果如何及如何“评估”,事实上,这个“公投方案”从一开始便受到民众的广泛质疑。面对如此“唯民意马首是瞻”的民主方略,为什么街头巷尾、网上网下竟然未见掌声如雷,反而骂声一片?答案或许就在接下来的问题里:作为各自财产的拥有者,每个人只能对自己的那份契约负责,既然我没有权利通过自己的签名取走你银行里的存款,那么你又有什么权利通过选票上签字夺走我的应有之物?
显而易见,发生在酒仙桥的“零敲碎打的民主”从一开始就走样了。表面上看,拆迁最后决定权似乎从推土机高扬的铲斗下放到每一位居民手中,政府与开发商不再心急火燎地走到台前进行协调与谈判,而是将“钉子户”问题直接抛给了拆迁户。然而,一个微妙的变化是,在没有进行投票表决之前,每家每户有着同等的权利,他们团结一心、最大化自己的权益,在某种意义上说更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一旦付诸“民主”表决,原有的利益共同体迅速被瓦解成两半。
有人说,“拆迁户公投”可以避免因为“钉子户”的出现而导致的对其他居民不公平。我想,稍有点产权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个“送温暖”的逻辑如何没有根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底线”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它意味着所有公民的私有财产权作为一项宪法权利已经受到了国家根本大法的认可与保护。在此意义上,有理由相信,罔顾公民宪法权利的所谓“一碗水端平”,不过是摆了个优雅的Pose,究其实质,端的却是个“漏碗”——照这样端下去,用不了多久,公平与正义之水恐怕都要流光了。
不难发现,当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讨价还价让位于民主表决,实际上是将个体利益绑上群体利益的战车,是将一对一的“经济问题”付诸多对多的“政治解决”。在这个信手拈来、可有可无的伪民主程序面前,坐收“公共利益”红利者必然是坐山观虎斗的开发商与相关权力部门。这种虚置民意的冒牌民主因此变成了算计社会、瓦解社会甚至使社会族群对立的工具。
民主,和其他许多价值一样,是全人类共享的文明成果。作为一个政治文明后发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没少进口民主零部件,也试图组装,但是最后多半走了样,不是装错了零件,便是放错了地方。比如说价格听证会,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引入中国后,十有八九最后都难逃“听必涨”的宿命。在很多地方,价格听证会不但没有真正起到保障民权的作用,反而为相关部门的“为所欲为”提供堂而皇之的辩护——人民需要涨价,政府顺势而为。同样,当“超女民主”席卷长城内外,黑龙江省也出现了惊动全国的“报纸选票民主”,为选优秀人物,一份普普通通的报纸竟被炒到50元。当公民的评议权被附着在报纸上随意转让与买断,所谓“民主”不过是公意羊头下的狗肉。
近两年常听人们争论民主是个好东西,还是个坏东西。在我看来,民主首先得是个东西。如果民主连东西都不是,我们应该讨论的就不是民主的好坏问题,而是民主的真假问题。我们看到,当有关部门虚拟出一个莫须有的“公共利益”来让酒仙桥的拆迁户们“公投”,“私权充公”的程序其实已经启动。显然,这种假借公意试图通过投票来损害他人权益的所谓“民主”并非真正意义的民主,更不是我们这代人或上几代人盼望的民主。按照托克维尔的理解,“酒仙桥式民主”充其量属于“多数人的暴政”;按照我的理解,有人在酝酿一场“多数人参与的有道德的抢劫”。真正的糟糕在于,在这个“多数人”面前,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被剥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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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3日星期三

广州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3日11:41 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傅旭明

  电动车行业调查之一-本报记者 傅旭明

  广州市2006年年底开始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引起媒体高度关注。

  然而,广州乃至全国范围掀起的电动车“禁与放”的大讨论波澜未平,江苏省常州市政府又挑战公众的敏感神经,决定从2007年6月1日起,不再给新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并逐渐停止电动车上路。

  据媒体报道,和前些年珠海等地“禁电”一样,广州和常州的“禁电”都引来了广大民众一片反对声。那么,这样的地方政令是怎么样出台的?又是什么原因使得地方政府排除“阻碍”力推禁令?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交警利益驱动?

  记者在广州采访期间,一些市民认为,广州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上牌的始作俑者就是广州市交警。一些市民认为广州交警明知道电动自行车是“老百姓挣钱吃饭”的工具,即使禁了还要用,所以禁了可以多罚款。而一些出租汽车司机则认为,交警先是禁止摩托车后又禁止电动自行车,实际上是为了更多的人去开汽车,汽车多,汽车罚款就越多。

  5月21日,记者和广州市委宣传部取得联系,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车问题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并推荐记者采访广州市公安局。记者和广州市公安局政治处新闻科取得联系,希望了解广州市禁电半年来执行情况,以及禁电后交通管理和社会治安治理的效应。张伊涛科长在确认记者身份和采访话题后,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请求。她表示,“禁电”是广州市政府的决定,涉及很多部门,广州市公安局只是执行部门。至于市民对交警的质疑,她表示否认,她说广州市早就已经不给交警下派执行罚款指标了。

  记者调查还发现,在广州,对于行驶在路上的电动自行车的处罚没有统一的标准,交警执法时随意性很强。一位名叫李钊涛的电动自行车主向记者出示了从化交警大队街口中队给他同时开出的五张罚单,总罚款2500元。李钊涛说,他干脆让交警把车拉走,他还告诉记者,他的同伴也骑着同样的车,在下一个路口只被罚了50元后,被交警放行。

  经过多方努力,6月3日,广州市天河区交警支队张军(化名)警官表示愿意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他告诉记者,现在他和同事们在执勤时对电动自行车处理方式大多是罚款的方式,一般是看事主的电动自行车是不是超标车,如果是超标车就要扣车,如果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就罚款,一般50元。要是他还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就要再多开一张罚单,再加50元。记者问,你是怎样判定他的车是否超标,他回答说,主要靠目测。他说,有时也不看是不是超标车,都扣下拉回去专门部门检测。对于“禁电”是交警利益驱动的说法,他“大呼冤枉”,他说,广州市交警和前些年不一样,前些年的确有罚款指标,而且在“禁电”前,交警部门中当时就有反对意见,毕竟这是老百姓出行的工具,很方便。他表示,很多警员家人都在使用电动自行车,自己在下班后也骑电动自行车。他还说,社会上老百姓把“禁电”归罪于交警部门并不奇怪,因为各方所有的矛盾都集中体现到了出面执法者的身上。他还透露,目前正是“禁电”巩固阶段,上级领导有指示,不能随意接受媒体采访,如需要做宣传报道也要统一部署。

  “单是交警,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力量?”张警官意味深长地说。

  汽车集团诱逼政府合谋?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电动自行车企业和行业协会以及广大消费者普遍认为,广州出台“禁电”令主要动力是汽车工业给广州市政府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被称作电动自行车代言人的浙江绿源电动车董事长倪捷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广州“禁电”实际上是政府和汽车集团的合谋的结果,先是“禁摩”然后“禁电”,目的就是为汽车产业腾出利益空间。

  记者调查时还听到坊间盛传:在广州“禁电”前,某汽车集团以赠送200辆汽车给广州市政府和广州市交警作为推动“禁电”的条件。

  5月21日,记者向广州市委宣传部求证时,有关负责人指责这一说法是“空穴来风”。记者和张警官谈起此事时,张警官并未正面否认,但他说这和广州“禁电”没有因果关系。

  一位广州的媒体朋友告诉记者,这在广州几乎是公开的秘密。他帮记者找到了前两年的有关资料。

  2003年11月25日《南方都市报》和《南方日报》都报道了这样的消息:“20辆崭新的飞度警车整齐威武地排列在广州市政府广场,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向广州市公安局赠送飞度警车的仪式隆重地在这里举行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广宁等出席了赠送仪式。张广宁在赠送仪式上高度赞扬广州本田公司的义举,号召社会各阶层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广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朱穗生对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4年9月2日《南方日报》又报道说,“15辆新‘飞度’警车在广州大学城首批大学生进城开课同一天交付大学城小谷围派出所和小谷围交警、巡警中队使用。”

  汽车企业赠送汽车和“禁电”令是否有因果关系,广州市有关领导并不避讳。据《羊城晚报》1月25日广州“两会新观察”报道,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凌伟宪在今年广州两会参加人大分组讨论后与记者闲聊时说:“我个人不提倡用单车代步,这是社会倒退。”他认为,自行车应该作为一种体育锻炼工具,而不是代步工具,“从头走老路是不大现实的”。他说,在国外,人们经常都是把自行车放到汽车上,载到一个空旷的地方,再下来骑自行车锻炼娱乐。

  而在“禁电”前一年,“2005年中国广州汽车论坛”来自政府部门、各大汽车企业的领导和决策者刮起一场“头脑风暴”。广州市市长张广宁致词表示,广州作为全国重要的汽车生产基地之一,市政府首要是抓好法制环境,一直致力于推动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汽车产业发展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而要实现汽车企业乃至整个城市可持续发展,首要是抓好法制环境,他还表示,广州要借2010年举办亚运会之机,在未来五年把广州建设成为更适宜创业居住,更适宜汽车产业发展的城市。

  在此次会议上,丰田汽车公司社长稻叶良砚表示,2007年以后丰田在广州进入“事业的扩大”阶段,将把广州作为丰田在中国的核心节点。今年广州汽车工业冲刺产销80万辆。

  据了解,统计显示,“十五”期间广州汽车工业连续出现高速增长,产值和利润年均增长幅度均超过50%。2005年广州轿车产量跃居全国第二,并将在未来两年以强劲的增长挑战上海的第一地位。

  据悉,广州早就已经确立汽车产业的支柱产业地位,广东省也已经将汽车业列入全省三大支柱产业之一,广州市发展汽车产业的决心由此可见一斑。2004年汽车产量比1998年增长了28倍,产值增长14倍。2005年在全国汽车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广州规模以上汽车制造业完成产值849.48亿元,同比增长34.2%,对全市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25.4%。2005年广州市每百户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由上年的4.0辆提高到6.3辆。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在禁电前满打满算只有30万辆,电动自行车的利润又低,怎么能去和800多亿元比?”广东省自行车协会副秘书长何小华感慨道,“可是那么多的低收入老百姓需要电动自行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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