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9日星期六

山西稷山:县委书记被“诽谤”的背后

来源: 中国青年报(北京)

中国青年报5月17日报道 山西省稷山县3名科级干部将反映该县县委书记的相关材料整理成文后,邮寄给当地37个部门的负责人。当地公安机关查明写信人身份后,稷山县检察院以诽谤罪将写信人公诉至法院。目前,“诽谤县委书记案”第一案已经审结,其中两名写信人杨秦玉和南回荣已被判刑。5月15日,稷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诽谤县委书记案”第二案,被告人是薛志敬。
  在庭审中,“诽谤罪应该由县委书记自诉还是应该由检察机关公诉”及“被告写匿名信是正当的举报还是诽谤”成为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
  一封匿名信
  2006年3月的一个周末,稷山县人大法工委主任杨秦玉和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南回荣到稷山县农机局局长薛志敬家里聊天时,提到了该县一个土地被卖事件,政府本来向社会承诺,要在这块地上建“稷山标志性建筑”,却突然卖给个人搞房地产开发。他们认为政府朝令夕改,认为是县委书记李润山失信于民。他们越聊越激动,最后决定把近几年稷山县的众多问题整理归纳成文。
  在县委工作的南回荣喜欢舞文弄墨,担任了执笔人,薛志敬和杨秦玉在旁边补充修改。在随后十多天的时间里,他们3人收集证据,斟酌词句,几易其稿,完成了《众口责问李润山》一文。文中向县委书记李润山提出四问:首问书记李润山,朝令夕改为那般?二问书记李润山,为啥引资遭祸端?三问书记好威风,总统套间办啥公?四问书记财力涨,为何工资老不动?文中每“问”之下,都有详尽的论证,文章最后署名是“稷山笨嘴笨舌人”。
  文章写完后,他们决定让别人也“欣赏”一下自己的文章。出于安全考虑,南回荣到几十公里外的侯马市的一个打字复印店将该材料打印,并复印了40份,交给杨秦玉,杨在家写好信封上的邮寄地址,又到侯马市去邮寄。
  这篇文章分别邮寄给运城市委书记、市长,稷山县四大班子及各局办部分领导,共计37份。
  沦为阶下囚
  文章寄出10天后,他们招来了警方的调查,南回荣和杨秦玉同时被拘留。薛志敬由于不在本县,随后被网上通缉,2006年9月3日在太原被捕,后被取保候审。2006年年底,薛志敬被免掉所任职务。
  在羁押期间,纪检委办案组人员到看守所与他们谈话:“你们犯了严重错误,要深刻地写检讨,这是最后的机会。”检查从7月19日开始写了改,改了写,整整3天。检查“通过”后,县委副书记兼纪检委书记董旭光亲自和他们谈话:县里决定召开全县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南和杨当场作深刻检讨。
  2006年8月2日,南和杨戴着手铐被押进警车带至县委大楼一间会议室内,在全县所有科级以上干部及部分退休老干部近500人的面前作了检查。大会上,两人同时被宣布开除党籍、撤销职务。
  公开警示会开过了,检讨作过了,党纪、政纪处分都宣布了,然而事情还没有结束。过了不到一个星期,2006年8月8日,稷山县检察院以诽谤罪对杨秦玉、南回荣提起公诉。8月21日,稷山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杨秦玉和南回荣犯诽谤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
  对该判决结果,县委书记李润山在接受《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里有自己“宽宏大量”的因素。李书记说,无论是个人还是在工作上,他本人从来没有和写匿名信的3个人有过矛盾,关系还不错,想不通他们为什么会诽谤他。事情出来以后,有人向他建议,借此机会“严惩他们,好好整顿一下风气”,但他考虑到他们年龄大了,工作了这么多年,上有老,下有小,需要同情,于是向法院“打招呼”,提出轻判。如果要严格按照法律判决,他们至少要判十几年以上的刑,现在不但轻判了,还判了缓刑三年,保住了他们的工资正常发放。
  该自诉还是公诉
  5月15日,“薛志敬诽谤案”在稷山开庭。“诽谤县委书记”该不该由检察机关来提起公诉,成为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
  被告人的律师认为,根据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诽谤罪属于受害人自诉案件,只有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才能受理;被害人不起诉的,司法机关不能主动受理,追究诽谤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法律规定该罪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第一种是“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而该案“被害人”从2006年4月至今一直活跃在稷山县的政治舞台上,并没有遭到强制、威吓以至“无法告诉”的情况。第二种是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主要是指诽谤行为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诽谤外交使节造成恶劣政治影响的、诽谤国家领导人造成恶劣影响的等等。
  检察人员称,之所以提起公诉,是“该材料寄出时,正值稷山县‘两会’召开前夕,其内容在稷山县各界广为传播,严重危害了稷山县的社会秩序,给被害人的人格和名誉带来了严重损害。”
  辩护人辩称,事发之后稷山县的“两会”顺利召开,李润山继续担任县委书记,稷山县没有发生严重的政治事件,也没有产生严重的社会混乱,稷山县经济以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速度持续发展(摘自2007年5月15日稷山电视台新闻)。可见被告的所谓诽谤没有影响稷山县的社会秩序。辩护人认为,该案不存在可以公诉的法律事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不当。
  被告人的律师常毅、王建芳认为,该案是我国第一起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诽谤个人案,开了我国司法史上的“先河”,而这样的“先例”决不能开,否则,公权就可能变成个别人的私权。
  是举报还是诽谤
  三干部编写的《众口责问李润山》第三问称,李润山乒乓球打得很棒,一有时间,就到该县的红楼宾馆(该县唯一的三星级宾馆)去打乒乓球,服务小姐一个班。“红楼吃住、休闲、娱乐一条龙,李书记定居‘办公’706,总统套间日房费2980元,仅房费至今已达百万元之多。稷山‘皇帝’享受总统套间待遇,专职‘女秘书’殷勤侍陪,久而久之,如胶似漆,形影不离,就连李书记外出考察,专职‘女秘书’暗中随从,秘密服务,恪尽职守……还有人用咂啦歌描绘李书记:美咂啦!耍咂啦!享咂啦!浪咂啦……”
  正是这一问,使检察人员认为他们是“诽谤者”:被告人明知道李润山个人私生活问题纯属虚构,但还积极地予以整理、打印、散发,可见被告人主观上恶意性较大,有诽谤他人之意。
  检方出具的证据显示,三人在羁押期间,均承认这些话是他们编的瞎话,只是想敲驳敲驳(提醒提醒)李书记。公诉人还出示了数十份证人证言,称李书记没有“女秘书”,是个实干的好官。
  辩护人称,被告等人编写的“众口责问”一文内容基本真实,并非捏造。公诉机关不能要求一个举报人的举报内容全部准确,更不能要求举报材料中的每一句话都说得恰如其分。刑法明确规定如果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不以犯罪论处;被告人没有向社会公众散布材料,只是向有关部门、领导反映问题。起诉书称他们邮寄材料的范围是运城市委、运城市政府、稷山县四大班子的领导及县里部分局级领导,没有一个是普通老百姓,邮寄的数量只有37份,这样的范围与数量说明这完全是正常的举报行为,不是公然向社会散布的行为;被告人的所谓诽谤没有给李润山个人的名誉造成影响,更谈不上情节严重。李书记2007年4月25日甚至被稷山县人大授予“人民公仆”荣誉称号。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是正常的举报行为,举报内容基本真实,根本不构成诽谤罪。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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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6日星期三

河南贫困县官员豪宅网上曝光 最大达600平米



  这是濮阳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2月14日摄)。这座办公大楼落成已有两年多,至今仍欠100多万元的工程款未付。 新华社记者李钧德摄 来源:新华网




这是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离退休县级干部建设的高档别墅小区(2月14日摄)。 来源:新华网



这是濮阳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居住的豪华别墅(2月14日摄)。来源:新华网



 这是濮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2月14日摄)。该楼共7层,总支出800多万元,其中300万元系挪用该县化肥厂“4050”人员的生活费和养老金。来源:新华网


   本刊记者 陈磊 发自河南

  “一个县的科级干部,住房超过300平方米,最大的达到600平方米,这是什么风气?这是奢靡之风!”4月2日,河南省召开的“讲正气、树新风”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话讲的有些狠。

  这一天,河南省濮阳县的部分领导干部也观看了徐光春的讲话,因为省领导没有点明是哪个地方科级干部住如此豪宅,他们感到很庆幸。

  “徐书记的讲话,我仔细看了,没有点明是我们县!”濮阳县县委宣传部的一位副部长说。

  事实是,徐光春批评的干部建“豪宅”,就发生在濮阳县。

  贫困县的“豪宅”

  濮阳县位于河南省的东北部、黄河的北岸,归濮阳市管辖,是河南省的一个省级贫困县——全县22个乡镇中,有7个乡镇30余万人地处黄河滩涂区,生活条件落后。

  统计显示,2005年,濮阳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2422元,在河南省108个县市中居第75位。全县1035个行政村,仅有251个村能看上有线电视。

  这样一个人均财政收入仅200余元、尚有数十万人未解决温饱的穷县,进入县城,却处处可见豪华办公楼,尤其以县委县政府办公楼为甚,其造价高达3000多万元,当地民众戏称“小天安门”。

  与豪华气派办公楼相对应的,是该县一些领导干部建造的豪华别墅,而且别墅大小与权力、职位直接相关。

  2004年8月,濮阳县纪委,一个负责党风、党纪的纪律检查部门,未经建设和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将一部分国家划拨的土地改变用途,在办公楼后面建起了职工住宅。其中,包含了10套2层别墅,每套面积达287.64平方米,居住者均为县纪委的领导班子成员。

  10月,因为“一些县领导从外地调来没有房子住,县里也没有招待所”,经濮阳县四套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开发建设一个县级干部集中住宅区。该住宅区占地50多亩,户型为二层连体楼,设计61户,每户280平方米。后因户型面积过大、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到位、动用警力强行占地等问题,该项目被上级有关部门叫停。

  2005年6月,濮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办公楼前不能建高层建筑为由,在楼南建起9套高档别墅,其中7套每套面积为434平方米,最大的一套面积达538.65平方米,这些别墅都被分给了该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以上干部。

  主管房地产的濮阳县房产局,以改善城镇困难职工居住条件为理由,向县政府申请划拨经济适用房用地35亩,实际却用于建设本单位干部职工住宅。其中别墅8套,4套建筑面积达到了600平方米。

  值得关注的是,这些豪宅的居住者大都是濮阳县在任或者退休的领导干部,最为阔气的一套600平米别墅居住着该县人大某领导,下面稍微小一点的别墅住的则是房管局局长,为正科级干部。

  风暴式解决

  豪宅与民居差距过大引发了人们的不满,一些人通过正式渠道向上级反映,有的人则干脆用相机将豪宅拍下来发在网上了事。

  2007年初,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等媒体相继披露濮阳县“干部建豪宅”问题,引发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重视,温家宝总理专门做出批示,中纪委派出以党风廉政建设室副主任为首的调查组奔赴濮阳县。

  压力之下,一场风暴式的处理得以展开。

  濮阳市纪委先是成立了调查组,不过,随着中纪委调查组的到来,河南省相应成立了以省纪委副书记为首,抽调房产、土地等各方面专业人士组成的调查组,于是“市纪委成了配合”。

  为了向上级表明态度,濮阳县委县政府迅速做出回应,“对违规建设高档低层住宅问题比较严重,造成不良影响较大的直接责任人县劳动局局长李殿选、房管局局长时跃进、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张志勇停职检查,听候组织调查处理”。

  此外,自己违规建别墅的濮阳县纪委将部分干部别墅查封,委托财政局寻找拍卖行对这些“问题别墅”进行拍卖。

  濮阳县委县政府2007年2月4日的一份文件显示,“县纪委(10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9套)、房管局(8套)、建工局(2套)、老干部住宅(28套)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住宅向社会公开拍卖,对个人出资予以适当补偿……”

  于是,在别墅内居住的领导干部们,在春节前腊月二十五那天统统被强制搬了出来。濮阳县原人大副主任闫伍群告诉本刊,那时,他和老伴刚刚住进别墅三个多月。

  这位1994年已经退休的老同志说,他的这套别墅是买房地局的地皮,然后自己掏钱盖的,“全部算下来,花了将近40万元”,于2006年国庆节前入住。不曾想,现任干部出问题,殃及了他这个退休多年的老干部。

  “谁让咱这土地有问题呢?”闫伍群说,政府下令让全部搬走,尽管自己和老伴很不情愿,但面对最后期限,还是搬了。

  对此,新华社的一位记者质疑,建别墅的钱都是私人掏的,在物权法即将实施的今天,政府如何有权力来拍卖属于私人的建筑物呢?
遍及全国的“另类腐败”

  在本刊记者采访过程中,濮阳县的一些干部除了表达别墅被拍卖的不满和委屈外,另外一层怨言在于,“干部豪宅”问题绝非濮阳县独有。

  2006年6月,河南《大河报》报道,一个有着112个地下停车位、8栋6层的住宅小区,拥有40%的绿化面积,房屋面积最小的93平方米,大的是150平方米以上的复式住宅,登记的性质是“经济适用房”,然而购买者却都是郑州市的市直机关人员。

  2007年1月,《上海证券报》报道,江苏南通市新区行政中心大楼数百米外,正在建造一个面积达260亩的住宅小区,内部面积从100至200平方米不等,而该小区27幢小高层只销售给特定对象——新区行政中心大楼内的公务员。

  最为关键的是,“购买小区住房每平方米只需花3500元,而转手卖出每平方米的价格可翻至5780元,每平方米净赚2000元以上,总计一套住房可赚30万元左右。”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纵横》也报道,开发商在山东济南建起了面积严重超标的经济适用房,最小的160平方米,最大的295平方米,这些面积严重超标的经济适用房一共是8栋楼,“全部销售给省直机关职工,任何单位无权销售该住宅”。

  高房价下的权力异化

  记者在濮阳县采访时,许多群众认为,像那种300-600平方米的豪华别墅,每套造价至少在20万元,多者可达40多万。而濮阳县正科级干部每个月的工资也就是千元左右,要想住这样的房子,至少得不吃不喝20年,或者更长。

  于是,为了降低用地成本,在为县级干部建豪宅时,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竟然在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下,出动警察和保安,强行拆迁。新华社报道说,这致使民营企业金凌花园价值200余万元的花木被毁、盗一空。

  濮阳市纪委办公室的赵建国主任告诉本刊,濮阳县豪华别墅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上,大都是国有土地违规出让,变成个人住宅用地。

  如此操作,房价自然被拉低。

  濮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董随钦告诉媒体,当时也知道单位建的别墅有些大,面积超标,但想着机会难得。濮阳县同样的商品房每平方米都达到1500元了,这房才卖620元一平方米。

  “其他局委和县领导都弄了,自己不弄,说不定以后就没有机会了。当领导的,谁不想住大点,住排场点?最后,我们领导班子成员包括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都要了一套。”董随钦说。

  濮阳县毕竟只是一个县,利用权力之手弄来土地相对容易,本刊记者在现场看到,许多干部的豪华别墅就建在耕地上,住宅旁边就是绿油油的麦田。

  许多大城市,由于土地的取得相对较难,必须经过公开拍卖,干部豪宅获取也变通为“单位自建房”、违规购买“超标经济适用房”等。

  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而山东省直机关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面积却在160平方米到295平方米之间。

  此外,权力单位购买房屋的价格也远远低于市场价:濮阳县干部建的别墅每平方米低于市场价1000元,而江苏南通市政府建的房屋卖给公务员低了将近2000元。

  曾参与当初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创立的原国家房改办主任张中俊一针见血地指出,无论是集资建房还是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其玄机均在于可以以划拨形式,取得零地价国有土地,其中往往包含了不合理的特权。

  这种赤裸裸的公权私用,濮阳县委书记张建国告诉这样本刊,濮阳县之所以出现这种干部建豪宅的现象,在于“一些干部公仆意识薄弱,艰苦奋斗的精神太少”,“县委要坚决刹住这股风”。

  事实是,这种“奢糜之风”日盛一日,在房价高涨的今天,公权力得不到制约,为个人、单位谋私利的通道便得不到遏制,“干部豪宅”也就在全国各地不断上演。

  本刊在濮阳县采访了解到,对违规别墅部分没收后,进行了两次拍卖,但竞买者寥寥,至今仍有6套没有拍出,而且卖出的20多套别墅中,有一部分还是原住户自己买的。

  “你想想,都是一些还在职的干部,谁敢去买他们的房子啊?!”濮阳县房管局的一位干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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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5日星期二

犬儒病——当代中国的精神危机

胡平

人心不会熄灭,但它可能蒙上灰烬而不再燃烧。灰烬本来是燃烧的产物,但它反过来
又抑制了燃烧。拨开灰烬,你会看到重新燃烧的人心。

——作者手记

当今中国最流行的是什么主义?答:犬儒主义。

⒈犬儒主义的来龙去脉

  犬儒主义(Cynicism)是个外来词,中文里本来没有现成的对应词汇,
通常将它理解为讥诮嘲讽,愤世嫉俗,玩世不恭。这些理解大致不差,不过,我们若
想对犬儒一词有更完整的把握,有必要略略追溯一下它的起源和演变。
  我们知道,犬儒主义是古希腊的一个哲学流派,其代表人物是西诺普的狄奥根尼
。这派哲学主张清心寡欲,鄙弃俗世的荣华富贵,力倡回归自然(这使人想起老庄哲
学,想起某些魏晋名士)。据说狄奥根尼本人住在一个桶里(又有一说是住在瓮里)
,以讨饭为生。有人讥笑他活得象条狗,他却不恼。“犬儒”之称由此得名。关于狄
奥根尼,有段故事很著名,一天,亚历山大御驾亲临,前来探望正躺在地上晒太阳的
狄奥根尼,问他想要什么恩赐;狄奥根尼回答说:“只要你别挡住我的太阳。” 
  和玩世不恭恰恰相反,早期的犬儒是极其严肃的,狄奥根尼是一个激烈的社会批
评家。他立志要揭穿世间的一切伪善,热烈地追求真正的德行,追求从物欲之下解放
出来的心灵自由。狄奥根尼确实愤世嫉俗,他曾经提着一个灯笼在城里游走,说:“
我在找一个真正诚实的人。”
随着犬儒哲学的流行,其内涵开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后来的犬儒派们发表宏论,竭
力鼓吹清贫生活的无比美好,甚至把人们正常的感情也讥为愚蠢。一位名叫德勒斯的
犬儒派就说:“我的儿子或妻子死了,那难道就有任何理由应该不顾仍然还在活着的
我自己,并且不再照顾我的财产了么?”(这使人想起庄子死了老婆鼓盆而歌的故事
)超脱到了这一步,未免就有些矫情,就和冷酷分不清界限了。还是这位德勒斯,某
富翁送给他一笔钱,他收下了,对富翁说:“你慷慨大度地施舍给我,而我痛痛快快
地取之于你,既不卑躬曲膝,也不唠叨不满。”这里暗含的逻辑是,金钱本是无所谓
的东西,我若拒绝你的馈赠,倒显得我把金钱看得太重,太当回事了。我若收下金钱
又表示感谢,那也是把金钱看重了,当回事了。因此,正确的做法就是,只要你肯给
,我就若无其事地收下它。不要白不要,要了也白要。这种态度看上去很洒脱,但好
象又有些无耻。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问题在于,金钱本来是重要的东西,不是不
重要的东西。只不过在生活中还应该有别的东西比金钱更重要。所以,在坚持更高价
值的前提下看轻金钱是高尚的;没有更高的追求却又摆出轻视金钱的姿态就不是高尚
而只能是做作了,因此,倘若是无功受禄,正常人总会感觉不安。这就是为什么德勒
斯以不把金钱当回事为理由而若无其事地收下别人的馈赠,会给人以不知廉耻之感。
早期的犬儒派是依据一种道德原则去蔑视世俗的观念,后期的犬儒派依然在蔑视世俗
的观念但却失去了依据的道德原则。这就引出了一个始料不及的后果:既然无所谓高
尚,也就无所谓下贱。既然没有什么东西是了不得的,因而也就没有什么东西是要不
得的。不难想象,基于这种无可无不可的立场,一个人可以很方便地一方面对世俗观
念做出满不在乎的姿态,另一方面又毫无顾忌地去获取他想要获取的任何世俗的东西
。于是,对世俗的全盘否定就变成了对世俗的照单全收,而且还往往是对世俗中最坏
的部分的不知羞耻的照单全收(别充假正经)。于是,愤世嫉俗就变成了玩世不恭。
 
  狄奥根尼坚持真善,揭穿伪善,这种批评精神被后来者扭曲得面目全非。一位人
称嘲讽者吕西安的犬儒派以揭穿伪善的名义,压根否认世间存在有真善。在吕西安笔
下,那些天真地追求德性的人都不过是大傻瓜而已。按照这派人的看法,世间之人只
有两种,要么伪君子,要么真小人。犬儒一词后来的含义就是把人们一切行为的动机
都归结为纯粹的自私自利。不错,犬儒派既嘲讽有权有势者,也嘲讽无权无势者,但
前者并不在乎你的嘲讽,“笑骂由人笑骂,好官我自为之。”后者却必须赢得人们的
同情支持。所以,犬儒派客观上是有利于强势者不利于弱势者。这样,犬儒派就从现
存秩序的激进批评家变成了既得利益者的某种共犯合谋。 
  犬儒一词的演变证明,从愤世嫉俗到玩世不恭,其间只有一步之差。一般来说,
愤世嫉俗总是理想主义的,而且是十分激烈的理想主义。玩世不恭则是彻底的非理想
主义,彻底的无理想主义。偏偏是那些看上去最激烈的理想主义反倒很容易转变为彻
底的无理想主义,其间原因何在?因为,许多愤世嫉俗的理想主义者在看待世界时缺
少程度意识或曰分寸感,对他人缺少设身处地的同情的理解,不承认各种价值之间的
紧张与冲突,这样,他们很容易把世界看成一片漆黑,由此便使自己陷入悲观失望,
再进而怀疑和否认美好价值的存在,最终则是放弃理想放弃追求。“世界既是一场大
荒谬、大玩笑,我亦唯有以荒谬和玩笑对待之。”一个理想主义者总是在现实中屡屡
碰壁之后才变成犬儒的,但正如哈里斯所言:“犬儒不只是在过去饱尝辛酸,犬儒是
对未来过早地失去希望。”
  说来颇具讽刺意味,早期的犬儒是坚持内在的美德和价值,鄙视外在的世俗的功
利。可是到后来,犬儒一词正好变成了它的反面:只认外在的世俗的功利,否认内在
的德性与价值。王尔德说:“犬儒主义者对各种事物的价钱一清二楚,但是对它们的
价值一无所知。”

2.专制与犬儒

密尔(John S.Mill)早就指出,专制使人变成犬儒(这使人联想起王夫之的话:“其上
申韩者,其下必佛老”)。共产专制既是一种极端的专制,因此它更会使人变成犬儒
。在共产专制下,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都容易变成犬儒。统治者变成犬儒,因为他们早
就不相信他们口头上宣讲的那套理论和原则,他们只把那些理论和原则当做维护权力
的手段以及镇压反抗的借口。在被统治者方面,当他们一旦意识到自己在冠冕堂皇的
旗帜下实际上处於被愚弄被压迫的境地,很容易转而对一切美好的价值失去信心。尤
其是在试图反抗又遭到严重的挫折之後。这样,他们就可能放弃理想,放弃追求,甚
至反过来嘲笑理想,嘲笑追求——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这样,他们就变成了犬儒
。当然,统治者的犬儒主义和被统治者的犬儒主义是有所不同的,但是广义地讲,它
们都可以归入犬儒主义。

按照欧文?豪(Irving Howe)的分析:极权主义有三个阶段,(一)、乌托邦,令人心醉
神迷的天堂理想,它诱发了狂热,而狂热则导致了(二)大规模的恐怖和人间地狱,然
後,狂热与恐怖被耗尽,於是,(三)、人们变得玩世不恭,“看透一切”,政治冷感
,即犬儒主义。

我以为极权主义有四个阶段,在狂热和恐怖之後常常还发生过反抗,在反抗受挫之後
才会出现普遍的犬儒主义。极权统治靠人们的狂热而建立,通过大规模的恐怖而得以
巩固,但是,狂热和恐怖都不可能持久,最後是靠着人们的消沉与冷漠,极权统治才
得以维系。

3.史密斯笔下的俄国人

美国记者赫德里克?史密斯(Hedrick Smith)在他那本写於一九七六年的的<俄国人>一
书中,向读者讲述了在勃烈日涅夫时代弥漫於苏联社会的犬儒主义。我们知道,自苏
共二十大赫鲁晓夫批判斯大林後,苏联社会出现了所谓“解冻”即有限的自由化时期
。随着自由化运动的深入推进,苏共当局重新加强控制。其後,赫鲁晓夫被黜,勃烈
日涅夫上台,进一步压制自由化运动,致使该运动渐趋沉寂。正是在这种情势下,犬
儒主义蔓延,构成当时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

史密斯发现,在苏联,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实际上已经很少有人相信,首先是苏共领导
人自己就不再相信(顺便一提,不久前,勃烈日涅夫的侄女柳芭发表回忆录,其中写
到,勃烈日涅夫当年曾对自己的弟弟说:“什么共产主义,这都是哄哄老百姓听的空
话。”)史密斯引用一位莫斯科的科学家的话,“意识形态可以起两种作用——或者
是作为一种象征,或者是作为一种理论,两者不可得兼。我们的领导人把它用来作为
一种象征,作为断定其他人是否忠诚的一种方法,但它并不是这些人身体力行的一种
理论。它不是活的理论”。好比赵高在金殿上指鹿为马,以此测试群臣,看谁是跟自
己的谁是不跟的。一位高级编辑指出,现今当政的这些苏共领导人是没有信仰的人,
“是一些对一切都无所谓的人。他们所要的是权力,纯粹是权力”。这位编辑说,虽
然上上下下的人都不再相信官方的意识形态,而且对各种事情也并非没有自己不同的
看法,但是一到了正式的场合,他们却照旧举手拍掌,重复着官方的陈词滥调。人们
明知这一切是毫无意义的,是逢场做戏,“可是你必须去玩它”。

许多俄国人既然抱着看破红尘的态度,因此,当他们发现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人真的
坚持某种理念,某种理想主义,简直觉得惊奇。在一次国际和平大会上,一位苏联代
表团的成员就对美国代表的较真深感意外。他私下问史密斯:难道这些美国人真的认
为他们能够发挥作用,能够影响现实政治吗?

史密斯认识一个苏共少壮派官员。看上去此人是充满矛盾的复合体。他一方面在和朋
友谈话中批评时政,攻击腐败,俨然是个改革家;另一方面,他又对本国的政治感到
自豪,为自己能身处权势集团而踌躇满志。他清楚地知道斯大林时代的恐怖,也不愿
意再回到那个时代,但与此同时,他又对斯大林靠强权建立起一个庞大的红色帝国而
十分骄傲。一方面,他很乐意向别人显示他的思想解放,根本不相信官方的教条。另
一方面,他又对自己善於掩盖个人观点,对自己在党内会议上以善於发言著称而得意
。其实,这正是苏共新一代官员的一种典型——无信仰的、犬儒式的机会主义者。“
可见,”史密斯总结道,“个人只要服从听话,不公开向意识形态挑战,不管信也好
不信也好,都不是关键问题。”

伴随着看穿一切的思潮的流行,物质主义也开始泛滥。这後一点倒也情有可原。经过
了半个多世纪的折腾,俄国人已经付出了太大的代价,GCD许下的诺言又在哪里?无怪
乎人们会这样想:“人只活一世,而这一世是短促的。所以,请给我一点东西吧。别
老是许给未来呀!”物质主义的泛滥进一步冲掉了残存的理想主义。许多人为了一点
点物质利益——为了一次出国机会,为了分得一套房子或搞到一部新汽车——甘愿放
弃自己的独立政见。这样,当局无须乎再采取大规模的恐怖措施,就足以控制住它治
下的广土众民。


少数勇敢的持不同政见者依然在发出他们的声音。在起初一段时期,他们赢得了广泛
的尊敬,虽然敢於公开表示这种尊敬的人不多。然而令人惊异的是,到後来,当局对
异议人士泼污水,在一部分人中间竟然也得到某种响应。史密斯对此大惑不解。一位
名叫瓦连京?图尔钦的异议人士对他解释说:“人群中有一种难以相信的犬儒主义。
诚实的人使得那些沉默的人由於没有大胆说话而有负罪感。他们无法了解别人怎么会
有勇气去干他们本人所不能干的事。因而他们感到不得不攻击别人以安慰自己的良心
。第二,根据他们自己的经验,他们觉得每一个地方的每一个人,都在欺骗自身之外
的每一个人。苏联人好象妓女一样,因为自己是妓女,便认为所有的女人都是妓女。
苏联人认为整个世界是分为党派的,每一个人都是这个党或那个党的成员,根本没有
真正的诚实,根本没有人支持真理。如果有人说他是公正的,是只讲真理的,那么,
他就是在说谎骗人。这种犬儒主义给当局帮了大忙:使知识分子就范,把不听话的异
议人士排斥於社会之外。虽然人们可以到西方去旅行和收听西方的电台。但只要普遍
存在着这种犬儒主义,他们就会认为那不过是另一派在说话,所以也就值不得当真了
。这种犬儒主义提供了极权国家今天的稳定,以代替斯大林时期的大规模恐怖。”

在新形势下,正象一位数学家讲的那样:“提倡玩世不恭是控制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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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8日星期二

男子派出所内离奇死亡 公安局副局长带百人抢尸

丁天宇怎么也不会想到,因为口角之争去派出所调解,却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4月28号晚21点30分,丁天宇被其妻子陈新麦、二女儿丁瑾楠发现死在嵩县九店乡派出所厨房和院墙的夹道内,身体已经冰凉。

丁天宇,河南省汝阳县上店镇农民,2002年到嵩县九店乡做寿衣生意,开了一家店,名字叫宇辉寿衣大全,5年间生意一直还算过得去。

据丁天宇的大女儿丁瑾璀讲,2007年2月份,宇辉寿衣大全的西隔壁也开了一家寿衣店,店主高占国。高占国原做饲料的生意,后转行寿衣行业。由于两家寿衣店相邻,生意上经常有些小摩擦。

2007年4月28日下午16时左右,又是因为争夺客源,双方产生摩擦,后高占国及其妻子与丁天宇及其妻子到九店乡派出所调解。

丁天宇二女儿丁瑾楠称,4月28日下午17时多,她给丁天宇打手机,丁天宇说正在调解,随后电话断线。等过了20多分钟后,丁瑾楠看到陈新麦从派出所出来时丁天宇没有一块出来,又急忙给丁天宇打手机,却再也联系不上,手机无人接听。

据陈新麦回忆,当时他们四人在派出所接受值班人员马占伟的调解,然后丁天宇手机响了,丁天宇因为接电话,走出了房间。随后,高占国夫妇也走出了房间。20多分钟后,高占国夫妇返回。由于双方都同意调解,所以高占国夫妇返回后没多大一会,陈新麦离开。

陈新麦、丁瑾楠找遍了九店乡大街小巷也没有找到丁天宇,于21点30分左右,又找到九店乡派出所,丁瑾楠问值班人员裴建国,裴称未见丁天宇。丁瑾楠又打丁天宇手机,听到在九店派出所院内有手机铃声响起,循着铃声找,在九店乡派出所厨房和院墙的夹道内发现了身体已冰凉的丁天宇。

九店乡卫生院大夫吴守堂4月28日晚在医院值班,吴守堂称,晚上21点30分左右,他接到派出所打来电话,急忙赶去,在九店乡派出所厨房和院墙的夹道内看到一个男子,经检查,已经死亡。吴称,由于天黑,没有看到死者身上是否有伤痕。

丁瑾璀4月28号晚上21点50分左右接到其妹丁瑾楠的电话,称丁天宇死亡,她急忙从汝阳赶到九店乡。23点左右,丁瑾璀赶到九店乡派出所,当时,嵩县公安局副局长路国旗在场。

陈新麦及其两个女儿感到丁天宇死的蹊跷,要求尸检。嵩县公安局29日凌晨对丁天宇尸体初步作了尸检,但没有说结果,只是对丁天宇家人说,天太黑,天亮后再详细检查。

29日天亮后,嵩县公安局仍然没有进行尸检。据丁瑾璀描述,由于是白天,可以看到丁天宇口、鼻、及耳朵均有血迹。由于天太热,温度高。丁天宇家人要求对尸体采取保护措施,并要求尽快进行尸检。嵩县公安局对丁天宇家人的要求没有理睬。

到了29日晚上,事情突然发生了转折。晚上19点多,天黑了下来后,嵩县政法委一姓白(音)的副书记、公安局副局长路国旗带了100多名警察、协警及保安,出动了30多辆警车及非警用车辆,对丁天宇家人拳打脚踢,用暴力将丁天宇家人及围观的群众赶走,将丁天宇的尸体强行拉走,并将丁天宇家人拍照取证的数码相机抢走。直到现在过去了7天,丁天宇家人也不知道丁天宇尸体存放何处,数码相机至今未予归还。

丁瑾璀说,5月4日下午18点30分,汝阳市政法委副书记杨友杰告诉她,洛阳市政法委已经责成嵩县政法委、嵩县检察院、嵩县公安局三单位共同处理此事,但是目前嵩县警方联系不到尸检单位,等假期过后再说。

记者于5月5日下午15时11分,15时13分,16时10分,17时24分等多次拨打负责处理此事的嵩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宋敏,均无人接听。

5月5日下午17点11分,记者联系到了4月28日、29日现场处理丁天宇死亡事件的嵩县公安局副局长路国旗,路国旗说当时他在现场,了解此事,但路国旗拒绝回答记者提出的任何问题,称不接受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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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7日星期一

是谁让孩子在雨中受罪?

转:http://blog.sina.com.cn/u/4cddcfb50100087p

编前:这是一篇没有刊发出去的稿子。2005年9月15日,我应丹凤县宣传部的邀请,前去参加16日丹凤县的首届文化旅游节。第二天,天公不做美,开幕式还没有开始,便淅沥下起了雨,但是这一切并没有使得开幕式有任何影响,14点30分,开幕式准时开始.但当我冒着雨赶到台前时,我发现,前排的学生并没有雨具,后面的领导都带着雨披看节目。采访后得知,组织方怕孩子撑伞影响后面领导观看节目的视线。听完,我呆了。那天,我也一直没有用放在桌上的雨具。我觉得:在雨中我会更清醒……晚上,我没有去参加政府的招待宴,直接将稿子发回了报社。17日,稿子没有刊发,我被停职反省。直到现在,我一直没有省悟过来,因为,我无法忘记雨中的孩子......

领导伞下观看  学生雨中受罪
丹凤县首届文化旅游节竟如此开幕 本报讯(记者影象人生)担心学生打伞会影响领导的视线,竟然让百余名小学生在雨中淋了将近两个小时,这是商洛市丹凤县首届文化旅游节上的一幕。 9月16日14时30分,丹凤县首届文化旅游节在丹江河畔拉开帷幕,记者在现场看到,虽然天公不做美,但现场的气氛却非常热烈,前来观看节目的群众把整个场地围地水泄不通。在台下最前面坐有三排小学生,后面是领导以及佳宾,演出刚开始,雨就稀淅沥沥的下个不停,领导、嘉宾和媒体的记者都穿上了雨披,雨中的观众也都撑起伞看节目,可记者注意到,坐在最前面的百余名小学生上身只穿了一件很薄的红衬衫,他们身边放有伞或雨披,但奇怪的是学生个个不穿雨披不撑伞,被淋得直发抖。雨越下越大,很多学生的衣服都已经湿透,可是就坐在学生身后的领导对此却无动于衷。16时,雨停了,一阵风吹来,冷得学生直哆嗦。记者分明感觉到现场热烈的气氛和发抖的学生很不和谐。16时50分,雨又开始下了,但百名学生一直坚持到17时15分节目完全结束。记者算了一下,从节目开始到结束,学生在雨中淋了近两个小时。 丹凤县西街小学六年级班主任马老师告诉记者,台下三排穿红衬衫的学生都是他们学校的。不让学生打伞是怕影响领导的观看节目。当记者问及为什么不让学生穿雨衣时,该老师笑笑并不做答。  一位家长说,看着自己的孩子在雨中淋了那么久,心里难受极了,怕孩子感冒,但是也没办法呀!(上图左为商洛市一领导)




学生手中虽然拿着伞,但是没有一个敢用的
编后:我一大早起来,电话就狂响,朋友告诉我。我的照片在新浪博客首页上被采用后,有关人士也看到了。有人告诉我,让我赶快将照片扯掉,否则……我无语!看到这么多网友在网上发表自己的想法,我实在不忍心将文章删掉。事情都过去一年多了,我在自己的博客上发点自己的内心感受,怎么这么难?还有人干涉?我不知道这篇博文还能留在博客多久?昏哦!~~。在这里感谢广大博友了!!!07年4月27日早10点.影象人生博客:blog.sina.com.cn/photojiajun
再告广大亲爱的博友:现在是晚上4月29日晚上10点50分,我的电话已经快被打暴了,无奈之下我只好关机。距离发贴到现在是6天时间,在这段日子里,我心理极其矛盾,来自各个方面的,缘于这些图片。虽然网友义愤填膺的发表看法,但是,承受这一切的,只有我知道。如果帖子真的被“我”删掉,请大家原谅,我在这里谢大家了……
不知道谁一直在不停的删网友的相关帖子.反正不是我.
后附当日各大媒体的正面稿子:
本次文化旅游节由丹凤县委、县政府主办,丹江漂流公司承办,旨在弘扬商山丹水文化、展示生态旅游风光。文化旅游节开幕式由丹凤县委书记安庆学主持,县长雷雨在致辞时介绍了该县文化旅游资源和产业发展状况。陕西丹江世纪漂流有限公司介绍了丹江漂流和夜游丹江旅游项目的情况。随后,进行了精彩的“放歌丹凤”广场文艺演出。同时,还举行了“贾平凹文学艺术成就展”、“龙驹水旱码头历史胜景展”揭牌仪式和贾平凹《秦腔》、谭易《红纸伞》签名售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赠书及省市部分书画家书画笔会等系列文化活动。同时举行了经贸洽谈、文化旅游项推介招商以及产品展销活动。夜晚,还进行了规模盛大的焰火表演和夜游丹江水上游乐活动。
弘扬商山丹水文化展示生态旅游风光丹凤首届文化旅游节开幕潘连生石学友陆栋刘石民庄长兴魏民洲魏增军张长记唐庆华等出席 商洛日报2005.09.19第1版 陈红卫   商山起舞迎嘉宾,丹水欢歌庆盛世。“十一”旅游黄金周前夕的9月16日,丹凤县首届文化旅游节在蒙蒙秋雨中开幕。省政府副省长xxx,省政协副主席xxx、,和市上领导魏民洲、魏增军、张长记、唐庆华、辛继先、周敏、刘平、张改萍、李文泰、洪永平、李焕章、李邦印、章义琛等冒雨出席了开幕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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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4日星期五

酒后驾车起纠纷自称人大代表打人骂警

南方都市报讯前晚,一辆越野吉普与一辆小轿车在罗湖区宝安南路和嘉宾路交叉口发生交通纠纷。据围观人员介绍,驾驶越野吉普车的男子满身酒气,下车后当街自称是人大代表,气焰嚣张地追打轿车女司机并辱骂到场交警。




图:穿黑T恤、自称人大代表的男子(后方左二)正在接受记者采访,而他身后的几个人正试图阻挠记者的摄影摄像。前晚,一辆越野吉普与一辆小轿车在罗湖区宝安南路和嘉宾路交叉口发生交通纠纷。据围观人员介绍,驾驶越野吉普车的男子满身酒气,下车后当街自称是人大代表,气焰嚣张地追打轿车女司机并辱骂到场交警。

记者在民警调查笔录上看到,肇事男子登记的身份证上名叫“黄X权”。有知情人表示,肇事者是福田区人大代表,X沙股份公司高层领导。记者上网查询发现,X沙股份公司总经理叫“黄X权”,福田区人大代表。福田区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介绍,该区的确有人大代表叫“黄X权”,但他们不知道前晚交通纠纷之事,也不能证实肇事男子是否假冒人大代表。

事情发生在前晚9时30分左右,多位路人报料说,越野吉普车和小轿车发生交通纠纷后,车中坐在驾驶位上的男子下来后浑身酒气,追赶轿车中女子。交警赶到现场后,该男子又指着交警鼻子骂很难听的粗话,还自称人大代表。据报料人反映:听说他是人大代表后,交警也比较谨慎,当时在现场用电话请示。而后,看该男子浑身酒气,交警将他所开的吉普车拖回罗湖交警队。此事引起现场二三十人围观。

女车主:车子被撞论理被打

据女车主柯女士介绍,当时她正在路口等车,吉普车突然从后追尾。她下车后发现对方车中坐着一男一女。见对方不下车,她便拍打对方车窗。对方不理睬企图倒车离开,她急忙报警。交警赶到后,车中男子下车将她踢打在地上。“我胳膊上的淤青就是倒在地上摔的。”柯说。她介绍,该男子而后又辱骂到场巡警和交警,称自己是人大代表,不能拖他的车等。

昨日0时许,记者来到处理此事的罗湖交警大队。在现场看到,小轿车尾部的确有新的擦痕,车号为“粤ZG55★港”的越野吉普车车头未见刮擦遗留下的油漆。女车主胳膊上确可见到伤痕。

肇事者:确有饮酒但未打人

此时,站在肇事男子跟前,记者依然可以闻到一股酒气。而后,他头脑比较清楚地向记者介绍了经过,他当时的确喝了一些红酒,交警也对他进行了测量,但未超标。

他对当晚的交通纠纷解释说,自己当时没有追尾,也没有打女车主,因此交警不应该把他的车拖走。但他表示,他曾和后来赶到的女车主的男性朋友发生过推搡冲突。对多位报料人称他在现场表示是人大代表的事,他予以否认,表示自己在现场没有这样说。但对他是否有人大代表的身份,他未明确表态。

“当时一街的人都听到他说自己是人大代表。”交警队一位工作人员说。对此,现场开单的交警一言不发,满脸怒色。在民警调查此事,登记肇事男子的身份证时,记者看到上面写着,“黄×权”,1965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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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安监局副局长在酒店殴打女子

核心提示:到福建漳浦开展五一节前安全检查的漳州市安监局一位副局长,酒后在酒店殴打一女子,致该女子至今仍住院治疗。被打女子称遭到调戏,而该副局长则表示现在非常后悔,作为领导不该打人。













男子对女子说着什么,将她一步步逼到楼梯口。















男子边说边朝女子靠前,抬起左手戳女子的额头,女子身体大幅度后仰躲闪。














男子扬起左手,向女子脸部扇了过去














男子用力扫向女子的脖子。

海峡导报5月1日报道 2007年4月27日,到漳浦开展五一节前安全检查的漳州市安监局一位副局长,酒后在漳浦XXX酒店殴打一女子,这名女子至今仍在住院治疗。被打女子陈某称,无辜遭遇副局长的调戏、侮辱和殴打;而该副局长称,是该女子匆忙撞了他,双方口角,他一时冲动打了人。这位副局长告诉记者,他现在非常后悔,作为领导不该打人。对于陈某的损失,他愿意赔偿,并让人去看望和表达歉意。

监控录像:壮男殴打一女子

此事发生在2007年4月27日晚上,漳浦×××酒店的监控录像清楚地记录下了这一幕。

第一幕:将女子逼到楼梯口

一打扮时髦的女子走到电梯口,按下按钮等电梯,警觉地回头看。她看到了一身着深咖啡色上衣、蓝色牛仔裤,脚穿酒店白色拖鞋的高大男子跟了过来。女子赶紧向楼梯口后退,但男子对女子说着什么,将她一步步逼到楼梯口。此刻该男子双手背后、腆着肚子,继续朝这名女子训话。女子扬起手外指,嘴里争着什么。

第二幕:男子扇了女子脸部

电梯门突然开启,一道亮光射出来。男子回头看了下电梯,发现没人。该男子边说边朝女子靠前,抬起左手戳女子的额头,女子身体大幅度后仰躲闪。女子也伸出双手要抓扯该男子,却被该男子连推几步。该男子扬起左手,向女子脸部扇了过去。

第三幕:男子打了女子两拳

扇完后,该男子刚转身,女子赶过去,要抓男子,却只抓到男子的肩膀。男子立刻转身,双方拳头交织。男子再次扬起左手,一拳用力扫向女子的脖子;两拳,再用力地扫向女子的额头。被击打两拳后,女子蹲在地上哭泣。该男子也马上转身,扬长而去,离开监控录像的监控范围。

第四幕:保安和民警都来了

一白衣男子带着被打的女子,从电梯间出来,打人的黑衣男子这时又出现在监控里。白衣男子立刻指着黑衣男子叫嚷。黑衣男子上前推对方胸部,没说两句话,又用左手掐向白衣男子的脖子,白衣男子趔趄了一下。身后被打的女子赶紧上前护住白衣男子。接着,双方不断拨打电话,酒店保安、酒店负责人、民警都来了。

记者经过两天调查得知,以上监控发生的时间为2007年4月27日晚,漳浦县×××酒店5楼。黑衣男子是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的副局长严某,被打的女子是漳浦人陈某,白衣男子是女子的未婚夫蔡某。

被打女子:他先调戏后殴打我

被打女子陈某4月28日晚向海峡导报记者求助,记者于当晚11点多赶到漳浦县医院。在眼科病房,陈某右眼包着纱布,正躺在病床上。医生说,初步诊断是眼球挫伤和眼部淤血,几天来右眼都模糊和重影,也可能是视觉神经损伤,这样就很难恢复视力。

陈某说:“27日晚上10点多,我未婚夫与老板在酒店520室商量事情,手机没电便叫我送电池。送完电池从房间出来后,我往电梯口走,突然一个高大的男子走上来要拉我的手,口里还喊道:‘小姐……’,我推开他说:‘干吗!我不认识你。’便往电梯走去。”

“但当我走到电梯口刚按下电梯向下的按钮,那男子跟了过来,一路上破口大骂‘臭婊子!’我赶紧向那个男子解释,我不是小姐。”

“但该男子步步紧逼,凑过来说‘你知道我是谁吗?’我就回答说‘我们又不相识,我怎么知道你是谁?’这时该男子又大声喝斥‘你这臭婊子,让你知道厉害!’并伸出左手在我额头上指了一下说‘你这臭婊子!’

“我一边用双手遮拦抵挡,一边后退。见我还反抗,该男子便用左手打了我一巴掌。我当时也想上前抓打他,但却只能抓到他的肩膀。接着,那个男的又朝我眼部、脖子打了两拳。”

陈某的未婚夫蔡某说,他在房间里听到了哭声,没在意。可一会他的手机响了,他没接就冲出去,见到未婚妻蹲在地上哭。听了未婚妻的哭诉后,他立刻到保安室查看监控录像。之后他要求酒店找出打人的男子,但被拒绝。于是他带着女朋友上楼,没想到电梯一开,刚好碰上打人的男子。

蔡某对记者说:“于是我上前质问,这个男的却非常嚣张,直说‘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知道我的身份吗?你敢动我一根毛’。于是我马上向110报警。后来,我们双方一起到一个包厢谈判,最后也没谈成什么,我只好先把未婚妻送医院治疗。”

蔡某说,事发后,漳浦县安监局的人曾带了水果和钱来看望,表示有不对,不要把此事扩大化。他留下了水果,拒绝了钱。

漳浦警方:按治安案件处理

记者在漳浦县绥安公安分局看到了民警对此事的出警记录。上面写着“殴打他人”“按治安案件处理”等内容。报警人是陈某,里面没有记录严某的情况。

随后记者跟蔡某一起到漳浦县安监局暗访。一位接待的负责人说,“他(严某)这种行为是不对的,从法律角度来说,他也没有构成什么不是。如果没喝酒,他也不会是这种行为。他真的是酒后失态,他现在也很后悔,所以叫我们去看望。”该负责人说,当天严某在领导的陪同下,比较爽直,喝很多葡萄酒和啤酒。

该酒店一在场的保安说,当时打人的男子确实比较凶,嘴里嚷着他是什么局的局长,还给县里的领导打电话。陈某的女友小罗是后来才去的,她说,在包厢里,自称局长的严某,还是很嚣张。

严副局长:作为领导不该打人

昨日下午,记者在漳州市安监局采访到了副局长严某。严某说,此次去漳浦是开展五一节前安全检查,他带队。他以为那个女的是卖淫女。对于当事人反映他一直抬出局长身份压人的说法,严某说因为女子的男朋友很凶,一直要打他,害怕对方打他才这么说的。

严某说:“其实那个饭店是有小姐卖淫,很多房间都有小姐。当时我刚好送客人下去。这时有个女的,打扮很时髦,突然从房间匆忙跑出来,一下就撞到我身上。撞到我之后我就很火大:‘怎么搞的,是不是刚赚完钱?走那么急干什么?’这话对她当然很刺激,她就跟我没完。她嘴里说着‘你算什么东西……’还用手抓我。后来怕她靠近,我就一拳打过去了。”

严某强调:“我没跟她发生什么事情,只是两个人相撞,引发口角,因为喝酒了,冲动打了一拳。现在也很后悔,作为领导不应该打人!我已叫人去看望陈某了,愿意赔偿人家。”

短评:领导干部要注重形象

今天,有两条新闻引起笔者的关注:一条是一位市级安监局副局长酒后居然殴打一位女子,并致她受伤住院;另一条是《公务员处分条例》正式公布,将于6月1日起实施。

正如漳浦县安监局的那位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说,从法律角度来说,他(指那位副局长)也没有构成什么不是。此话不假,但它的危害不可小视,这位副局长是一位领导干部,其言行举止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正是为了惩戒那些破坏党和政府形象的人,才会有今天公布的《公务员处分条例》。

今年1月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要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这八大方面的风气就包括“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要认真落实胡总书记的指示,各级领导干部更有必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在一言一行中都要严格要求自己。

这一副局长的行为极为不好,它不仅与时下全国各地认真学习贯彻胡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氛围格格不入,更严重的是破坏了领导干部在群众中应有的形象。在此,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查清事实,认真处理,还社会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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