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12月29日报道 正当太原检察院进京抓捕央视女记者事件,被媒体高度关注的时候,另一起山西方面进京抓捕记者的案件,也低调于近日在该省临县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是《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景剑峰,而涉嫌的三项罪名里,一条名为“窝藏”的罪名更是引起了新闻圈内的广泛争议。
据当地已经公布的材料显示,2007 年10月9日在山西省临县一个煤矿办公室内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一位名叫成维秀的中年男子被数名忽然冲进办公室的歹徒故意伤害致死,当时在场的其他3名死者亲属也被不同程度的打伤。案件发生后,当地公安局随即展开侦破,并先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民主与法制时报》的一位领导向记者证实,在临县公安机关对以上案件侦破的前后时间里,成维秀的姐夫成运强及其家属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方式和侦查行为表示了强烈不满,并为此多次到各级部门反映问题。2008年2月,《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景剑峰受报社领导指派,在履行了正常的采访手续后,赴山西临县对包括此事在内的多个具有新闻价值的投诉事件,进行了调查采访。
采访结束后,景剑峰所在报社领导认为该案件事关重大,不适宜公开发表。随后在当年2月26号该报社主办的《情况专报》内参上以《山西吕梁一黑恶团伙罪行累累逍遥法外》为题,报道了此事。该内参还按照程序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报送。
此后,该报社领导认为景剑峰在第一次采访过程中,对相关事件细节采访得并不到位,随即指派他继续调查采访此事。
记者被追究“窝藏罪”
由于时年40岁的景剑峰还担任着该报社的其他领导职务,所以之后他对该案件的调查进行得比较缓慢。2008年4月24日,曾经的采访对象成运强再次和景剑峰取得了联系,并希望其能继续就此事展开采访。得到领导的同意后,景剑峰要求成运强第二天赶到北京递送最新的投诉资料。
4月26日,景剑峰用朋友的身份证为成运强在北京国贸桥附近的宾馆进行了登记住宿。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曾经的死者家属成运强在5天后的5月1号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的罪名,被山西省临县公安机关上网通缉。
临县检察院公布的资料显示,临县公安机关在得到可靠消息后,于5月9日赶到北京,请求北京公安局海淀分局协助抓捕成运强。5月10日成运强在住处的停车场,被海淀分局“打黑队”以涉嫌“以组织领导黑社会”的罪名抓获。景剑峰在此过程中“对民警拉扯,致一民警摔倒在地,不同程度受伤。” 随后,景剑峰和成运强被带回海淀分局预审。
几天后,景剑峰和成运强双双被北京警方移送给山西临县公安局处理。此时,景剑峰被指控的涉嫌罪名是“妨碍执行公务”。
2008年7至8月间,临县警方在向检察机关报送的批捕材料中,成运强最初被上网通缉的罪名“组织领导黑社会”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罪名则为“寻衅滋事”等。而景剑峰的涉嫌罪名则追加为三个:窝藏、妨碍执行公务和受贿。
耐人寻味的一个细节是,就在临县警方对成运强和景剑峰实施抓捕的前一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一份反映当地警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举报材料给予了高度关注,并向山西省方面下达了3个月书面汇报结果的“督办函”。
网民参与意见不一
由于办案单位从案件形成到公诉等各个阶段,都比较低调并要求办案人员严格保密,所以该案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不被人所知。10月中旬,一位自称“深谙内情”的网友以“知情人搅局”的网名,在某网络论坛上用4000字的规模“透露内幕”称,景剑峰之所以被抓,是因为前后收受当事人成运强贿赂高达600万人民币之巨,并且早已经被公安机关采取“技术措施”。该帖甚至还曝料称,景剑峰所开的轿车、住房等都是成运强提供云云。
此帖一度被众多网络论坛所转载,然而随着“知情人”的逐渐增多和更多来自检察机关的证据被网友公布,上述帖子的内容逐渐被为景剑峰“喊冤”的呼声所淹没。此后,一名自称是“资深新闻人”的网友在论坛里提出了:记者需不需要保护当事人?记者职业道德和法律冲突时究竟应该怎么对待采访对象等问题,并迅速在多个新闻社区论坛内窜红。
更多网友认为,新闻记者基于和采访对象的特殊关系,并且新闻理论也赋予了新闻报道本身的调查权,所以司法部门就不能简单的将新闻记者对采访对象的核实调查的行为过程,理解为刑法意义上的“窝藏”。
另外一种声音则强硬的认为,新闻记者对采访对象的核实调查过程,应该服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既然成运强已经被列为上网通缉的犯罪嫌疑人,作为记者的景剑峰就不应该对他有基本的信任,相反应该在他到报社反映问题时,即可拨打110报警。
需要说明的是,有关景剑峰涉嫌“窝藏”等罪名的案件,境内媒体至今尚没有过公开报道。
庭审引发高度关注
12月4日是国第八个法制宣传日,这天上午8时,山西省临县法院在两次宣布推迟开庭之后,终于就景剑峰涉嫌“窝藏、妨碍执行公务和受贿”一案举行了庭审。尽管当地法院对此案的公告称“公开开庭”,但是景剑峰的家属和所在单位还是被法院要求“不要请记者前来旁听和报道。”
然而,据记者所知,当天以“家属身份”躲过相关部门审核、坐进旁听席的国内外记者竟然多达12家。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就其指控的三项罪名一一举证,并多次向被告席上的景剑峰发问。在被问到自己是否承认窝藏犯罪嫌疑人成运强的时候,景剑峰激动的说:“新闻记者有调查的权利,成运强是我的采访对象和线索提供人,这为什么能构成窝藏呢?我对这个指控感到很不理解……”而检察机关则举出成运强被上网通缉后,景剑峰发给山西省公安厅某领导的手机短信来证明,景剑峰“托人想法意欲撤销对成的网上追逃……并指示成到西安躲避……”等“事实”。
针对公诉人指控景剑峰“受贿成运强价值8000元的一部宏基电脑”的涉嫌罪名,景剑峰的代理律师表示,行、受贿赂应是法律规定的“合性”犯罪行为,而检察机关在追究景剑峰受贿的时候,就必然应该追究成运强的行贿犯罪行为。而实际情况是,之前被一审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的成运强没有被追究行贿罪。
“既然检察机关认为成运强不构成行贿罪,那景剑峰怎么可能构成受贿罪呢?”景剑峰的律师组高声辩论说。
景剑峰的代理律师透露,他为景剑峰做得是“无罪辩护”。 (本文来源:大众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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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0日星期二
扬州政府机关借用数千人每年花费2亿多
人民日报12月30日报道 “在市级机关100多个部门中,有50个部门办了76种刊物,内部人手不够,还借用外来人员。目前,扬州机关部门借用人员高达数千人,财政为此一年要花费2亿多元。我们的钱就这样用的吗?”在日前举行的江苏扬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上,市委书记季建业对形式主义和人浮于事的情况予以痛批。
机关借用人员数千人,对于一个地级市,这不是个小数目。记者采访了扬州市人事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据他介绍,根据2007年的年报,扬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9万多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就有1.8万多人。他表示,机关借用人员不在人事部门的管理范围,因此具体情况他们并不掌握。
对于机关借用人员问题,扬州市有关人士认为,可能要综合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是有事没人干,还是有人没事干?”扬州市一位部门负责人说,如果是有人没事干,那肯定不行,是典型的人浮于事,必须纠正。但问题在于,现在很多机关部门存在有事没人干的情况。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举例,在他们机关,就有一些临时借用人员,主要干一些资料整理的工作。“一些相对简单的工作,临时借用一些人来做,他们也愿意,我们也节约开支,一个月300元。如果专门招聘大学生来做这些事,他们也不安心,也不一定做得好,而且成本也高。”
他说,借用一个人,一年开支两三万元,而且社保等也不用管。但是,招聘一名在编人员就不同了,一年开支10万元都不一定打得住。“招聘一名在编人员的费用,可以借用四五个人呢!这也是机关控制成本的办法。毕竟,机关部门的预算就那么多。”
扬州市人事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机关借用大量人员,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机关编制紧张。为此,以前他们曾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一个编外工勤人员的使用办法,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合同管理,工资由财政支付,属于“占编不进编”,他们的待遇与在编人员不一样。“确实人手不够。”他说。
如果真是因为人手不够同时编制紧张,那么,临时借用一些人员,从事一些相对简单的工种,倒不失为一种办法,问题在于,会不会因此出现“闲着媳妇请保姆”的情况?
扬州市财政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就表现出这样的担忧。他说,机关部门借用人员,费用由各单位自己承担,因此,严格地说不属财政支出,财政负担的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但不管怎么说,都是政府出的钱、单位出的钱。
他说,机关人手够不够,工作量多不多,的确很难衡量。机关部门的确有人手不够的情况,但同样也有形式主义、人浮于事的情况。“书记批评的部门刊物和简报的问题,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不但浪费,还要养人,很多事情其实都是无效劳动。”
季建业表示,要彻底清理整顿机关部门内部刊物,恢复简报的本来面目。获准保留下来的简报,一律不准彩印,不准搞得像杂志。“大家要集中精力抓发展,把功夫下在为基层服务、为老百姓办实事上。” (本文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汪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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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借用人员数千人,对于一个地级市,这不是个小数目。记者采访了扬州市人事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据他介绍,根据2007年的年报,扬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9万多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就有1.8万多人。他表示,机关借用人员不在人事部门的管理范围,因此具体情况他们并不掌握。
对于机关借用人员问题,扬州市有关人士认为,可能要综合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是有事没人干,还是有人没事干?”扬州市一位部门负责人说,如果是有人没事干,那肯定不行,是典型的人浮于事,必须纠正。但问题在于,现在很多机关部门存在有事没人干的情况。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举例,在他们机关,就有一些临时借用人员,主要干一些资料整理的工作。“一些相对简单的工作,临时借用一些人来做,他们也愿意,我们也节约开支,一个月300元。如果专门招聘大学生来做这些事,他们也不安心,也不一定做得好,而且成本也高。”
他说,借用一个人,一年开支两三万元,而且社保等也不用管。但是,招聘一名在编人员就不同了,一年开支10万元都不一定打得住。“招聘一名在编人员的费用,可以借用四五个人呢!这也是机关控制成本的办法。毕竟,机关部门的预算就那么多。”
扬州市人事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机关借用大量人员,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机关编制紧张。为此,以前他们曾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一个编外工勤人员的使用办法,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合同管理,工资由财政支付,属于“占编不进编”,他们的待遇与在编人员不一样。“确实人手不够。”他说。
如果真是因为人手不够同时编制紧张,那么,临时借用一些人员,从事一些相对简单的工种,倒不失为一种办法,问题在于,会不会因此出现“闲着媳妇请保姆”的情况?
扬州市财政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就表现出这样的担忧。他说,机关部门借用人员,费用由各单位自己承担,因此,严格地说不属财政支出,财政负担的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但不管怎么说,都是政府出的钱、单位出的钱。
他说,机关人手够不够,工作量多不多,的确很难衡量。机关部门的确有人手不够的情况,但同样也有形式主义、人浮于事的情况。“书记批评的部门刊物和简报的问题,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不但浪费,还要养人,很多事情其实都是无效劳动。”
季建业表示,要彻底清理整顿机关部门内部刊物,恢复简报的本来面目。获准保留下来的简报,一律不准彩印,不准搞得像杂志。“大家要集中精力抓发展,把功夫下在为基层服务、为老百姓办实事上。” (本文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汪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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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被8人围殴半小时 县人大副主任亲自接走疑犯

湖南在线12月30日报道 近日,湖南在线《有事您说话》栏目组收到一封来自湖南永州东安县人民医院256名医护人员的联名投诉信,信中反映,12月14日下午,东安县人民医院骨科副主任陈雄国在医院被8人围攻30多分钟,事后第二天东安县人大副主任胡贤吉亲自开车到“110”将犯罪嫌疑人接走,此举引起医院上下不满。
目前,陈医生仍然躺在医院动弹不得,长达半小时的围殴,直接导致他脑震荡、头部血肿、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左手活动困难、右耳听力下降。
一场普通车祸 双方各执一词
陈医生称自己之所以招来毒打仅仅只是因为一场普通的车祸。12月13日下午,陈医生驾着小车从东安到永州,行至井头圩到山口铺之间的一处路段时,与一辆载有3人的摩托车相撞,致使坐在摩托车后方的邓传军左小腿粉碎性骨折。邓传军也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陈医生为邓传军支付了1万元的手术费。
“14日上午,我购买了一些水果和营养品看望伤者邓传军,并当着伤者及家属的面承诺,自己的车入了保险,该赔的钱一分都不会少”。陈医生告诉记者,“我想按照交警划清事故责任赔偿,可伤者及家属让我负全责,并赔偿大额费用”。对于陈医生的态度,郑国荣表示反驳,“邓传军做完手术的第二天,院方医护人员告诉我,不交钱不给继续治疗了,陈医生不愿意担保邓传军的所有费用,并声称要等交警部门的处理意见,可现在的费用怎么办呢?”。
8人持棒冲进医院围殴半小时
据陈医生介绍,14日下午15时许,他正在医院后面停车场和医院保卫科科长文艳群说话,一个高个子的40多岁男子带领7名青年找到他,自称是伤者邓传军的亲戚郑国荣,是当地的一名建筑老板,他对陈医生的赔偿态度非常不满,并提出高额赔偿费用。遭到了陈医生的拒绝后,邓传军的侄儿向他下腹踢了一脚,郑国荣从后面扼住他的颈部,邓传军的儿子和其他6个人同时拳打脚踢,“有人还用木棍猛击我的头部,在文科长极力劝阻下,我挣脱向住院部逃去,没想到他们仍不放过,操起木棒和凳子追赶,过道中将我打倒在地,持续30多分钟,直到“110”干警赶到才制止住”,陈医生回忆起那暴力的一幕依然心有余悸。邓传军的儿子和侄儿随后被“110”干警带走。
对于医院打人的事情,郑国荣表示了承认,但是与医院说法却大相径庭,“当天我们是先打人,后来医院大门被关了,院方叫来了很多社会上的混混,幸亏警察及时赶到了”。郑国荣为警察及时赶到觉得“庆幸”。
县人大副主任亲自开车接人
“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事发第二天,县人大副主任胡某竟然亲自开车到“110”将两名犯罪嫌疑人带走了,并给“110”、交警和医院施加压力,使我被打之事得不到公平处理”,陈医生很气愤的告诉记者。对此记者采访了东安县巡警大队雷大队长,他表示,“我们释放犯罪嫌疑人,是在24小时以内,作为治安纠纷处理,县人大副主任确实过来打了招呼,并询问了情况”。“他是我们的亲戚,他虽然是干部,但他去探望一下家人也很正常的”,郑国荣告诉记者,“他亲自开车将那两个人带出来有什么大不了”。
据东安县巡警大队大队长雷某介绍,目前是这起打人事件作为治安纠纷调解来处理,警方目前已经立案调查,等法医鉴定报告出来后再做具体的责任判决。
律师说法: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称,这本是一起普通的民事侵权纠纷,完全可以通过民事协商或诉讼给予妥善解决,但由于伤者家属的不理智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了,若受害人经鉴定被故意实施伤害行为已经达到了轻伤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还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而本案涉案嫌疑人是否不属于可逮捕情形,办案机关24小时放人的行为是否合法,都有待商榷。 (本文来源:湖南在线 作者:王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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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8日星期日
知情人曝高校排行潜规则:谁给钱多谁排名靠前
东方网12月28日报道 每当大学招生时节,形形色色的高校排行榜便粉墨登场。对正忙于打探信息但苦于渠道不多的考生及其家长来说,排行榜就成了挑选就读高校的重要依据。然而他们不知,由于大多数排名机构都以赚钱为目的,排行榜的可信度大有问题——谁给钱多谁排名靠前的“潜规则”,已是高校圈内公开的秘密。
排行榜成了“摇钱树”
本市一所名牌大学的一名知情者透露,他们这几年多次接待了国内某个知名高校排行榜的负责人,对方开口就要“帮学校做咨询”——有偿的,被校方拒绝。结果这所高校的排名就连跌两位,而且从此不见反弹。而另一所高校的一位教授,因为在媒体上委婉批评了国内某著名排行榜“不靠谱”,立刻被校领导找去谈话。据说,校领导受到了来自那个排名机构的巨大压力,“如不谨慎发言,会影响学校的声誉”。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育专家称,目前国内几乎所有的排行榜都是赢利性的。这些机构主动揽下为1500多所大学排名的“重任”,眼睛紧盯的正是其中的巨大商机。
除了上上下下地折腾排名顺序赚取“服务费”外,不少排名机构更挖空心思,推出了所谓“系列产品”。如某个专搞排名的机构在“一举成名”后,就开始向高校推销他们的演讲、战略咨询以及所谓研究成果,并向考生和家长大肆兜售他们的排名报告。
排名依据“自说自话”
据介绍,目前大多数排名机构对大学的办学规律、办学理念并不在意,其中不少根本就不具备进行科学排名的“学术能力”,所以一些排行榜的指标、权重设置,莫名其妙。有些排行榜只数人头——哪所大学师生人数多,哪所就排前面;有些排行榜只算科研经费,不看投入产出效益。
按照某些排行榜设置的指标,美国加州理工学院这所培养出了20多位诺贝尔奖获得者的世界一流大学,综合排名在中国可能都进不了前三,因为它的校园和师生规模与诸多中国大学相比,都“小”得可怜。在我国不少大学排行榜的指标体系中,学生越多越好,校园越大越好,论文发表数越多越好,学科门类越全越好。
本市某名牌大学的校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世界上的大学是千姿百态的,各有各的优势和特色,与规模大小没有直接关系。即使小,也可以成为世界顶级名校。不看社会影响和学科布局等关键因素,照着自说自话的所谓“硬指标”排顺序,一点不科学,只会贻笑大方。
以复旦大学为例,在不同的排行榜上,排名从前3名到前20名的都有。同一所大学,在排名机构的“法眼”中竟有如此大的差异,是否说明了排名依据的混乱不堪呢?
首先要规范排名机构
据了解,目前全球知名的大学排行榜有170个左右。我国专做这类排名的机构虽然起步晚,但发展势头猛得令人咋舌,短短几年内便冒出20多家,排行榜已有数十个。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国外学术机构在对全世界主要的大学排行榜作分析时,根本没把国内热门的那些排行榜放在眼里,只有上海交大高等教育研究所的排行榜能够入选。
某高校校长称,“大学排名”这两年之所以受到热捧,主要是因为信息不对称——那些难以获得大学信息的考生和家长,对“排名”看得非常重。也正因为如此,排名机构更应该负起社会责任,为莘莘学子挑选学校当好参谋。
许多教育专家强调,大学排名如果与赢利挂钩,其可靠性和公信力就很难让人信服,这样的排名不仅很可能会误导公众对教育的评价,也会误导考生和家长。他们认为,大学排名机构首先应该由权威学术部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发布排名。而且,排名的过程也应该完全透明,让全社会监督。只有规范了排名机构,高校排行榜才会规范。文汇报 (本文来源:东方网 作者:姜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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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行榜成了“摇钱树”
本市一所名牌大学的一名知情者透露,他们这几年多次接待了国内某个知名高校排行榜的负责人,对方开口就要“帮学校做咨询”——有偿的,被校方拒绝。结果这所高校的排名就连跌两位,而且从此不见反弹。而另一所高校的一位教授,因为在媒体上委婉批评了国内某著名排行榜“不靠谱”,立刻被校领导找去谈话。据说,校领导受到了来自那个排名机构的巨大压力,“如不谨慎发言,会影响学校的声誉”。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育专家称,目前国内几乎所有的排行榜都是赢利性的。这些机构主动揽下为1500多所大学排名的“重任”,眼睛紧盯的正是其中的巨大商机。
除了上上下下地折腾排名顺序赚取“服务费”外,不少排名机构更挖空心思,推出了所谓“系列产品”。如某个专搞排名的机构在“一举成名”后,就开始向高校推销他们的演讲、战略咨询以及所谓研究成果,并向考生和家长大肆兜售他们的排名报告。
排名依据“自说自话”
据介绍,目前大多数排名机构对大学的办学规律、办学理念并不在意,其中不少根本就不具备进行科学排名的“学术能力”,所以一些排行榜的指标、权重设置,莫名其妙。有些排行榜只数人头——哪所大学师生人数多,哪所就排前面;有些排行榜只算科研经费,不看投入产出效益。
按照某些排行榜设置的指标,美国加州理工学院这所培养出了20多位诺贝尔奖获得者的世界一流大学,综合排名在中国可能都进不了前三,因为它的校园和师生规模与诸多中国大学相比,都“小”得可怜。在我国不少大学排行榜的指标体系中,学生越多越好,校园越大越好,论文发表数越多越好,学科门类越全越好。
本市某名牌大学的校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世界上的大学是千姿百态的,各有各的优势和特色,与规模大小没有直接关系。即使小,也可以成为世界顶级名校。不看社会影响和学科布局等关键因素,照着自说自话的所谓“硬指标”排顺序,一点不科学,只会贻笑大方。
以复旦大学为例,在不同的排行榜上,排名从前3名到前20名的都有。同一所大学,在排名机构的“法眼”中竟有如此大的差异,是否说明了排名依据的混乱不堪呢?
首先要规范排名机构
据了解,目前全球知名的大学排行榜有170个左右。我国专做这类排名的机构虽然起步晚,但发展势头猛得令人咋舌,短短几年内便冒出20多家,排行榜已有数十个。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国外学术机构在对全世界主要的大学排行榜作分析时,根本没把国内热门的那些排行榜放在眼里,只有上海交大高等教育研究所的排行榜能够入选。
某高校校长称,“大学排名”这两年之所以受到热捧,主要是因为信息不对称——那些难以获得大学信息的考生和家长,对“排名”看得非常重。也正因为如此,排名机构更应该负起社会责任,为莘莘学子挑选学校当好参谋。
许多教育专家强调,大学排名如果与赢利挂钩,其可靠性和公信力就很难让人信服,这样的排名不仅很可能会误导公众对教育的评价,也会误导考生和家长。他们认为,大学排名机构首先应该由权威学术部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发布排名。而且,排名的过程也应该完全透明,让全社会监督。只有规范了排名机构,高校排行榜才会规范。文汇报 (本文来源:东方网 作者:姜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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