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人物周刊》专栏
我在哥大读书的时候,曾经做过一栋学生宿舍楼的“居住顾问”,其中一项任务就是给一些新来的学生签房约。别看入住学生宿舍楼这么点小事,哪怕就住一个月,也要签厚厚一打合同,非常繁琐。其中有一份奇怪的合同,名字叫“含铅涂料风险说明书”,大致意思是,这是栋老房子,其旧涂料中含有铅的成分,你要保证没有七岁以下的儿童随同你居住在此。
作为居住顾问,我特别讨厌签这份合同,因为每次签到这,学生就显得非常困惑,要问这问那。但是作为一个普通居民,我又觉得,有一个什么文件,把我周围环境中所隐藏的健康风险说清楚,这事想起来叫人安心。
长期在美国生活的人都会发现,美国是个充满了各种繁文缛节的社会。以至于有人说,美国虽然号称是“全世界最自由的国家”,其实是个“毫无自由的国家”。比如说吧,在美国父母不能随便打孩子,在大街上拿着一个打开的酒瓶是违法的,老板面试员工时不能问人家的年龄、党派、教派、有没有肝炎、残疾,在办公室不能随便在女同事面前说黄段子……总之,到处是地雷,一不小心就踩上一个。
一方面,美国到处都是脱衣舞俱乐部,另一方面,在办公室说个黄段子都可能被起诉,这里面有矛盾吗?其实没有。去脱衣舞俱乐部是一个人的自由选择,但是在办公室听到黄段子,不是一个人的自由选择,当一个人的“自由”可能伤害他人的“自由”时,他就必须争得对方的同意,而且是“信息充分前提下的同意”(informed consent)。自由的真谛,恰恰在于这种“同意精神”,而不是为所欲为。试想如果一个人开车想怎么闯红灯就怎么闯红灯,喜欢哪个美女直接就给可以把她拽到家里去,他倒是自由了,但代价却是别人的不自由。所以,自由的悖论恰恰在于,自由的保障,来自于对自由的限制。
也就是说,美国那些碍手碍脚的繁文缛节,恰恰是这个国家之所以自由的前提。在某种意义上,越多的繁文缛节下面,保障了越多的自由。成熟的自由制度里,权利和责任总是具有对称性。最近北美的宠物粮事件,也反映了自由市场制度下的企业有多么“不自由”。
07年3月16号,“菜单食品”公司发布了一个回收令:收回它在宠物粮市场上的6000万罐猫狗粮,原因是已经确认有16只猫狗死于它所生产的一种宠物粮(实际死亡数量可能上千只,但是难以确证)。该宠物粮食的一种原料是从中国某公司进口的麦麸,而这些麦麸中含有一种会导致动物肾衰竭的元素。“菜单食品”总部在加拿大,但是美国是其主要销售对象。这事越闹越大,最后有一百个多个品牌的动物食物被“回收”。美国FDA(食品药品管理局)积极参与调查检查,连参议院都于5月2号通过议案,要求对动物食品的生产程序和标签内容做出更严格的规定。中国政府也迫于压力,逮捕了相关责任人。
有人可能会说:多大个事啊?不就是阿猫阿狗吗?但是,对我来说,生活在一个阿猫阿狗的生命都受到尊重的社会里,我觉得安全。
其实,这个动物食品回收令虽然媒体曝光率很高,它只是每年无数公司产品“回收令”中的一个而已。在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的网站上,就玩具这一项,我就读到了72种玩具的“回收令”,且大多是玩具商自发发出的“回收令”。有些玩具的“危险”,简直可以说是“吹毛求疵”。比如一种玩具手机,回收理由是这样的:“手机盖上的金属别针可能脱落,如果儿童吞咽,有窒息的危险”。虽然该金属别针并没有造成任何儿童受伤,但是该厂商收到了54起别针脱落的报告,于是,30万个同型号的玩具手机立刻从市场上收回。
同样,在FDA网站上,光今年5月的前10天,就发布了十多个食品的回收令和警告令,比如,一个关于冰淇淋的回收令中说:由于该产品中含有花生,而商品标签中没有说明这一点,那些对花生敏感的人食用该冰淇淋后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所以该厂的该型号冰淇淋一律收回。
在类似的回收令中我们看到,这些企业是多么“有责任心”,当然,这跟良知没什么关系,就是怕被起诉而已,因为法律不仅仅保护企业追逐利润的自由,也保护消费者不受侵害的自由。对于消费者来说,法律对企业越“吹毛求疵”,我们就越高枕无忧。美国过去30年里由产品安全引起的伤亡率下降了30%,这与政府对企业的严加管制密不可分。
许多知识分子热爱批评“美式自由主义”,说“美式自由主义”中的“市场放任主义”是万恶之源。说实话,我不清楚他们指的“美式自由主义”是什么。在我看来,把“美式自由主义”理解成“资本家可以为所欲为”的放任自由主义是误解。我不喜欢飘浮在概念之上讨论问题,而关注现实的经验,而现实的经验告诉我:在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或者今天的朝鲜,也就是没有被“美式自由主义”污染的纯社会主义国家里,似乎没有听说企业为产品标签里没有说明花生成分而发出紧急回收令,但是在“美式自由主义”的腹地美国,16只猫狗的死可以让6000万盒宠物粮的利润化为灰烬。当然,今天的中国似乎也没有听说法律对企业如此严加防范,这受的是哪门子“自由主义”影响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法治国家里,真正的自由源于对自由的约束。权利和责任,是自由这枚金币的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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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2日星期五
所有的问题都指向政治
十年砍柴 @ 2007-6-22 17:57:03
http://icean.cn/blogs/kanchai/archives/73682.aspx
山西“奴工”事件至今虽未收场,而网络上的热度----也可看作为民间的热度已经降下来了,但可能其在庙堂或曰在当局者内部反而升温。其统一宣传口径、降低舆论热度的努力,其实更能证明,在体制内部,当局者已经很重视这一问题。
最高当局已公开承认这一事件中,有“黑恶势力拐骗、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雇佣童工、故意伤害甚至致人死命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一反前期轻描淡写的“非法用工”之定性,山西巡抚叩阙请罪。这一切说明,对民间特别是网络上表现的民愤特别是国际舆论,高层人士已判断为不可等闲视之。那么对待汹汹民意,一般说来是“两手抓”:安抚和控制并举,奴工事件也不会有意外,因为根本的政治制度没有改变,其对付公共危机的思路也不会有根本的变化,所能变的无非在技巧层面。
为什么对局对此事的态度会出现较大的变化,难道是因为他们刚刚明白事情真相?非也,在信息交流发达的今天,尽管行政体系仍然还残留着明清帝国时代的惰性,但在一些具体事件上,帝国时代的“欺君行为”难度越来越大。连篇累牍的报纸、电视、网络对此事件的报道,高层人士不可能充耳不闻,而且他们还有着其他的渠道,比如秘不示人的内参,即使在上世纪60年代,华夏域内哪起重大事件能瞒过最高当局?相对于从公共媒体了解事态的民众来说,高层人士只可能知道得更多,更详细,而不可能更少、更简约。
可为什么在事件爆出的初期,最高当局没有明确表态呢?这是传统的体制使然,他们有一个观察、判断的过程。对于奴工被限制人身自由、童工被绑架贩卖这些和文明社会格格不入的恶性事件,高层人士得知后,作为单个的人,我想他们也是震怒的;但是作为一个政权机器上的重要部件,他们要公开表态,显然会超越个人的喜怒哀乐。他们不是一个人在说话,而是整台机器,他们的考虑首先是从政治层面出发。
当今最大的政治就是:稳定、和谐,加强执政能力。千根针、万条线都是围绕这一要务。因此,这类恶性事件被他们知道后,他们的态度不是事件本身有多恶劣,矿难是死10人还是100人?一件刑事案的审理是否公正,贩卖的是成人奴工还是未成年人?如果这些公众都不知晓,或者知晓后没什么反应,高层的态度不会有太大的差别,因为其对所谓的政治稳定没有太大影响,所有的灾难只是以数字和术语的形式,在奏折上出现。他们的态度取决于,这些事件一旦被公众了解并迅速传播,成为公共事件后,对政权的影响有多大。
由于这种政治上的功利主义,他们对于具体事件的反应必定不会死板地遵循某种理念:比如人权至上、公正至上等等,而是处决于对自身的利益判断。因此,这起骇人听闻的事件出来后,普通民众更关注事件的残酷,而高层关注的是国内外舆论对事件之关注,而非事件本身。因此这样的判断不会一开始就很准确,多数会依赖于经验,比如以前类似事情发生后的处理方式,派个级别并不很高的官员带一个工作组去调查一下,安抚一下受害者,找两个作恶者,大的方面给予肯定,小的方面予以批评,把坏事变成好事,把丧事当喜事办,如此安抚民意,继续维护政权的形象与公信力。我想,在山西奴工事件发生后,一开始也循这样的思路,两个副部级官员到了山西,其言行我们何等地熟悉。
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政府,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所以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追求上很容易取得共识,为什么会官官相护?因为官员集团抑或是整个政权体系,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上面的官员也痛恨下面官员的渎职、贪墨、阴奉阳违,但在这个高高的行政金字塔中,没有塔基哪有塔尖,上层需要下面的人为他守摊,因此默许或认可下层官吏的一些不法行为,但前提是不要危及上层。因此,如果能够以最轻巧的办法处理奴工事件,岂不皆大欢喜?
可今天已进入网络时代,再强大的政府也不能完全控制信息传播,当愤怒的民意得到充分表先后,尤其是这一事件被境外媒体广泛报道,引发国际影响后,致力于大国崛起的最高层就不能无动于衷了。此时,在这一具体事件面前,最高层和省、市、县政府的利益不可避免地出现分化。越到基层,政府和里面的官员越和这一事件脱不了干系,他们当然会千万百计推卸责任,尽快最大限度地化解这一危机,保护好自己;越到上层对这一事件越超脱,他们可以利用法定的权力处理下面的官员,以安抚民意。可是如何处理,处理到哪一级别大有学问,这仍然需要上层观察和判断,如果牺牲一个乡长能搞定的事,决不能浪费一个县长,必须以最低的成本来应付民间舆论。因为一味地为民间舆论和所谓的公正秉公处理,可能会伤了兄弟们的心,让其他基层官员唇亡齿寒,谁还给你卖力?那么上层的行政效力更会衰减。可如果处理畸轻,至少要弄掉一个县长而拿一个村长凑数,不但起不到安抚民意挽回国际影响的作用,而且可能纵容鼓励基层政府继续欺上瞒下,把中央政府和老百姓都当冤大头,这也不符合最高当局的利益。
所以,我想最高层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方式,处决于他们的判断:何种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护政治利益,因此必须找一种平衡。在广东太石村事件出来后,我写了一篇文章《大家都在讲政治》,就有类似的分析。富士康劳工事件被披露后,最后的处理方式也是循这种思路。我想厦门PX项目,以及山西奴工事件,最终还会这样。
什么劳工权益、未成年人保护、环境保护、司法公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高层的政治利益,因此,在今天的中国,所有的问题,一旦成为公共事件,都会毫无例外以中国特色的政治方式解决,而不会司法的归司法,环保的归环保,舆论的归舆论。
所有的问题都指向政治,会有不能承受之重的时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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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cean.cn/blogs/kanchai/archives/73682.aspx
山西“奴工”事件至今虽未收场,而网络上的热度----也可看作为民间的热度已经降下来了,但可能其在庙堂或曰在当局者内部反而升温。其统一宣传口径、降低舆论热度的努力,其实更能证明,在体制内部,当局者已经很重视这一问题。
最高当局已公开承认这一事件中,有“黑恶势力拐骗、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雇佣童工、故意伤害甚至致人死命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一反前期轻描淡写的“非法用工”之定性,山西巡抚叩阙请罪。这一切说明,对民间特别是网络上表现的民愤特别是国际舆论,高层人士已判断为不可等闲视之。那么对待汹汹民意,一般说来是“两手抓”:安抚和控制并举,奴工事件也不会有意外,因为根本的政治制度没有改变,其对付公共危机的思路也不会有根本的变化,所能变的无非在技巧层面。
为什么对局对此事的态度会出现较大的变化,难道是因为他们刚刚明白事情真相?非也,在信息交流发达的今天,尽管行政体系仍然还残留着明清帝国时代的惰性,但在一些具体事件上,帝国时代的“欺君行为”难度越来越大。连篇累牍的报纸、电视、网络对此事件的报道,高层人士不可能充耳不闻,而且他们还有着其他的渠道,比如秘不示人的内参,即使在上世纪60年代,华夏域内哪起重大事件能瞒过最高当局?相对于从公共媒体了解事态的民众来说,高层人士只可能知道得更多,更详细,而不可能更少、更简约。
可为什么在事件爆出的初期,最高当局没有明确表态呢?这是传统的体制使然,他们有一个观察、判断的过程。对于奴工被限制人身自由、童工被绑架贩卖这些和文明社会格格不入的恶性事件,高层人士得知后,作为单个的人,我想他们也是震怒的;但是作为一个政权机器上的重要部件,他们要公开表态,显然会超越个人的喜怒哀乐。他们不是一个人在说话,而是整台机器,他们的考虑首先是从政治层面出发。
当今最大的政治就是:稳定、和谐,加强执政能力。千根针、万条线都是围绕这一要务。因此,这类恶性事件被他们知道后,他们的态度不是事件本身有多恶劣,矿难是死10人还是100人?一件刑事案的审理是否公正,贩卖的是成人奴工还是未成年人?如果这些公众都不知晓,或者知晓后没什么反应,高层的态度不会有太大的差别,因为其对所谓的政治稳定没有太大影响,所有的灾难只是以数字和术语的形式,在奏折上出现。他们的态度取决于,这些事件一旦被公众了解并迅速传播,成为公共事件后,对政权的影响有多大。
由于这种政治上的功利主义,他们对于具体事件的反应必定不会死板地遵循某种理念:比如人权至上、公正至上等等,而是处决于对自身的利益判断。因此,这起骇人听闻的事件出来后,普通民众更关注事件的残酷,而高层关注的是国内外舆论对事件之关注,而非事件本身。因此这样的判断不会一开始就很准确,多数会依赖于经验,比如以前类似事情发生后的处理方式,派个级别并不很高的官员带一个工作组去调查一下,安抚一下受害者,找两个作恶者,大的方面给予肯定,小的方面予以批评,把坏事变成好事,把丧事当喜事办,如此安抚民意,继续维护政权的形象与公信力。我想,在山西奴工事件发生后,一开始也循这样的思路,两个副部级官员到了山西,其言行我们何等地熟悉。
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政府,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所以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追求上很容易取得共识,为什么会官官相护?因为官员集团抑或是整个政权体系,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上面的官员也痛恨下面官员的渎职、贪墨、阴奉阳违,但在这个高高的行政金字塔中,没有塔基哪有塔尖,上层需要下面的人为他守摊,因此默许或认可下层官吏的一些不法行为,但前提是不要危及上层。因此,如果能够以最轻巧的办法处理奴工事件,岂不皆大欢喜?
可今天已进入网络时代,再强大的政府也不能完全控制信息传播,当愤怒的民意得到充分表先后,尤其是这一事件被境外媒体广泛报道,引发国际影响后,致力于大国崛起的最高层就不能无动于衷了。此时,在这一具体事件面前,最高层和省、市、县政府的利益不可避免地出现分化。越到基层,政府和里面的官员越和这一事件脱不了干系,他们当然会千万百计推卸责任,尽快最大限度地化解这一危机,保护好自己;越到上层对这一事件越超脱,他们可以利用法定的权力处理下面的官员,以安抚民意。可是如何处理,处理到哪一级别大有学问,这仍然需要上层观察和判断,如果牺牲一个乡长能搞定的事,决不能浪费一个县长,必须以最低的成本来应付民间舆论。因为一味地为民间舆论和所谓的公正秉公处理,可能会伤了兄弟们的心,让其他基层官员唇亡齿寒,谁还给你卖力?那么上层的行政效力更会衰减。可如果处理畸轻,至少要弄掉一个县长而拿一个村长凑数,不但起不到安抚民意挽回国际影响的作用,而且可能纵容鼓励基层政府继续欺上瞒下,把中央政府和老百姓都当冤大头,这也不符合最高当局的利益。
所以,我想最高层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方式,处决于他们的判断:何种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护政治利益,因此必须找一种平衡。在广东太石村事件出来后,我写了一篇文章《大家都在讲政治》,就有类似的分析。富士康劳工事件被披露后,最后的处理方式也是循这种思路。我想厦门PX项目,以及山西奴工事件,最终还会这样。
什么劳工权益、未成年人保护、环境保护、司法公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高层的政治利益,因此,在今天的中国,所有的问题,一旦成为公共事件,都会毫无例外以中国特色的政治方式解决,而不会司法的归司法,环保的归环保,舆论的归舆论。
所有的问题都指向政治,会有不能承受之重的时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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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9日星期二
民主首先得是个东西
熊培云/思想国《南方都市报》专栏
拆迁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斗地主”。在民权觉醒的今天,当民众要求自己做主,“拆迁党”的日子就不是那么好过了。几个月前发生在重庆的“钉子户引导人民”,着实让那些自以为掌管了推土机“拆按钮”的政商人士被动了。拆迁遇到了“钉子户”怎么办?痛定思拆,最近有高人在北京酒仙桥打出“化钉绵掌”——大家去投票吧,如果多数人同意拆,就一鼓作气,把那几个钉子给拔出来!
6月9日,涉及5473户居民的《酒仙桥危改工作补充意见》首次尝试“全民公投”。当晚11点40分,在公证员和观察员的见证下,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公布了最终投票结果,2451票同意,1228票反对,32票无效,共3711票。该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表示,酒仙桥危改项目肯定会继续推进,开发商将对投票结果进行评估,拿出下一步的实施意见。(《京华时报》6月10日)。
且不说最后投票结果如何及如何“评估”,事实上,这个“公投方案”从一开始便受到民众的广泛质疑。面对如此“唯民意马首是瞻”的民主方略,为什么街头巷尾、网上网下竟然未见掌声如雷,反而骂声一片?答案或许就在接下来的问题里:作为各自财产的拥有者,每个人只能对自己的那份契约负责,既然我没有权利通过自己的签名取走你银行里的存款,那么你又有什么权利通过选票上签字夺走我的应有之物?
显而易见,发生在酒仙桥的“零敲碎打的民主”从一开始就走样了。表面上看,拆迁最后决定权似乎从推土机高扬的铲斗下放到每一位居民手中,政府与开发商不再心急火燎地走到台前进行协调与谈判,而是将“钉子户”问题直接抛给了拆迁户。然而,一个微妙的变化是,在没有进行投票表决之前,每家每户有着同等的权利,他们团结一心、最大化自己的权益,在某种意义上说更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一旦付诸“民主”表决,原有的利益共同体迅速被瓦解成两半。
有人说,“拆迁户公投”可以避免因为“钉子户”的出现而导致的对其他居民不公平。我想,稍有点产权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个“送温暖”的逻辑如何没有根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底线”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它意味着所有公民的私有财产权作为一项宪法权利已经受到了国家根本大法的认可与保护。在此意义上,有理由相信,罔顾公民宪法权利的所谓“一碗水端平”,不过是摆了个优雅的Pose,究其实质,端的却是个“漏碗”——照这样端下去,用不了多久,公平与正义之水恐怕都要流光了。
不难发现,当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讨价还价让位于民主表决,实际上是将个体利益绑上群体利益的战车,是将一对一的“经济问题”付诸多对多的“政治解决”。在这个信手拈来、可有可无的伪民主程序面前,坐收“公共利益”红利者必然是坐山观虎斗的开发商与相关权力部门。这种虚置民意的冒牌民主因此变成了算计社会、瓦解社会甚至使社会族群对立的工具。
民主,和其他许多价值一样,是全人类共享的文明成果。作为一个政治文明后发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没少进口民主零部件,也试图组装,但是最后多半走了样,不是装错了零件,便是放错了地方。比如说价格听证会,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引入中国后,十有八九最后都难逃“听必涨”的宿命。在很多地方,价格听证会不但没有真正起到保障民权的作用,反而为相关部门的“为所欲为”提供堂而皇之的辩护——人民需要涨价,政府顺势而为。同样,当“超女民主”席卷长城内外,黑龙江省也出现了惊动全国的“报纸选票民主”,为选优秀人物,一份普普通通的报纸竟被炒到50元。当公民的评议权被附着在报纸上随意转让与买断,所谓“民主”不过是公意羊头下的狗肉。
近两年常听人们争论民主是个好东西,还是个坏东西。在我看来,民主首先得是个东西。如果民主连东西都不是,我们应该讨论的就不是民主的好坏问题,而是民主的真假问题。我们看到,当有关部门虚拟出一个莫须有的“公共利益”来让酒仙桥的拆迁户们“公投”,“私权充公”的程序其实已经启动。显然,这种假借公意试图通过投票来损害他人权益的所谓“民主”并非真正意义的民主,更不是我们这代人或上几代人盼望的民主。按照托克维尔的理解,“酒仙桥式民主”充其量属于“多数人的暴政”;按照我的理解,有人在酝酿一场“多数人参与的有道德的抢劫”。真正的糟糕在于,在这个“多数人”面前,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被剥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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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斗地主”。在民权觉醒的今天,当民众要求自己做主,“拆迁党”的日子就不是那么好过了。几个月前发生在重庆的“钉子户引导人民”,着实让那些自以为掌管了推土机“拆按钮”的政商人士被动了。拆迁遇到了“钉子户”怎么办?痛定思拆,最近有高人在北京酒仙桥打出“化钉绵掌”——大家去投票吧,如果多数人同意拆,就一鼓作气,把那几个钉子给拔出来!
6月9日,涉及5473户居民的《酒仙桥危改工作补充意见》首次尝试“全民公投”。当晚11点40分,在公证员和观察员的见证下,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公布了最终投票结果,2451票同意,1228票反对,32票无效,共3711票。该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表示,酒仙桥危改项目肯定会继续推进,开发商将对投票结果进行评估,拿出下一步的实施意见。(《京华时报》6月10日)。
且不说最后投票结果如何及如何“评估”,事实上,这个“公投方案”从一开始便受到民众的广泛质疑。面对如此“唯民意马首是瞻”的民主方略,为什么街头巷尾、网上网下竟然未见掌声如雷,反而骂声一片?答案或许就在接下来的问题里:作为各自财产的拥有者,每个人只能对自己的那份契约负责,既然我没有权利通过自己的签名取走你银行里的存款,那么你又有什么权利通过选票上签字夺走我的应有之物?
显而易见,发生在酒仙桥的“零敲碎打的民主”从一开始就走样了。表面上看,拆迁最后决定权似乎从推土机高扬的铲斗下放到每一位居民手中,政府与开发商不再心急火燎地走到台前进行协调与谈判,而是将“钉子户”问题直接抛给了拆迁户。然而,一个微妙的变化是,在没有进行投票表决之前,每家每户有着同等的权利,他们团结一心、最大化自己的权益,在某种意义上说更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一旦付诸“民主”表决,原有的利益共同体迅速被瓦解成两半。
有人说,“拆迁户公投”可以避免因为“钉子户”的出现而导致的对其他居民不公平。我想,稍有点产权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个“送温暖”的逻辑如何没有根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底线”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它意味着所有公民的私有财产权作为一项宪法权利已经受到了国家根本大法的认可与保护。在此意义上,有理由相信,罔顾公民宪法权利的所谓“一碗水端平”,不过是摆了个优雅的Pose,究其实质,端的却是个“漏碗”——照这样端下去,用不了多久,公平与正义之水恐怕都要流光了。
不难发现,当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讨价还价让位于民主表决,实际上是将个体利益绑上群体利益的战车,是将一对一的“经济问题”付诸多对多的“政治解决”。在这个信手拈来、可有可无的伪民主程序面前,坐收“公共利益”红利者必然是坐山观虎斗的开发商与相关权力部门。这种虚置民意的冒牌民主因此变成了算计社会、瓦解社会甚至使社会族群对立的工具。
民主,和其他许多价值一样,是全人类共享的文明成果。作为一个政治文明后发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没少进口民主零部件,也试图组装,但是最后多半走了样,不是装错了零件,便是放错了地方。比如说价格听证会,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引入中国后,十有八九最后都难逃“听必涨”的宿命。在很多地方,价格听证会不但没有真正起到保障民权的作用,反而为相关部门的“为所欲为”提供堂而皇之的辩护——人民需要涨价,政府顺势而为。同样,当“超女民主”席卷长城内外,黑龙江省也出现了惊动全国的“报纸选票民主”,为选优秀人物,一份普普通通的报纸竟被炒到50元。当公民的评议权被附着在报纸上随意转让与买断,所谓“民主”不过是公意羊头下的狗肉。
近两年常听人们争论民主是个好东西,还是个坏东西。在我看来,民主首先得是个东西。如果民主连东西都不是,我们应该讨论的就不是民主的好坏问题,而是民主的真假问题。我们看到,当有关部门虚拟出一个莫须有的“公共利益”来让酒仙桥的拆迁户们“公投”,“私权充公”的程序其实已经启动。显然,这种假借公意试图通过投票来损害他人权益的所谓“民主”并非真正意义的民主,更不是我们这代人或上几代人盼望的民主。按照托克维尔的理解,“酒仙桥式民主”充其量属于“多数人的暴政”;按照我的理解,有人在酝酿一场“多数人参与的有道德的抢劫”。真正的糟糕在于,在这个“多数人”面前,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被剥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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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3日星期三
广州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3日11:41 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傅旭明
电动车行业调查之一-本报记者 傅旭明
广州市2006年年底开始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引起媒体高度关注。
然而,广州乃至全国范围掀起的电动车“禁与放”的大讨论波澜未平,江苏省常州市政府又挑战公众的敏感神经,决定从2007年6月1日起,不再给新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并逐渐停止电动车上路。
据媒体报道,和前些年珠海等地“禁电”一样,广州和常州的“禁电”都引来了广大民众一片反对声。那么,这样的地方政令是怎么样出台的?又是什么原因使得地方政府排除“阻碍”力推禁令?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交警利益驱动?
记者在广州采访期间,一些市民认为,广州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上牌的始作俑者就是广州市交警。一些市民认为广州交警明知道电动自行车是“老百姓挣钱吃饭”的工具,即使禁了还要用,所以禁了可以多罚款。而一些出租汽车司机则认为,交警先是禁止摩托车后又禁止电动自行车,实际上是为了更多的人去开汽车,汽车多,汽车罚款就越多。
5月21日,记者和广州市委宣传部取得联系,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车问题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并推荐记者采访广州市公安局。记者和广州市公安局政治处新闻科取得联系,希望了解广州市禁电半年来执行情况,以及禁电后交通管理和社会治安治理的效应。张伊涛科长在确认记者身份和采访话题后,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请求。她表示,“禁电”是广州市政府的决定,涉及很多部门,广州市公安局只是执行部门。至于市民对交警的质疑,她表示否认,她说广州市早就已经不给交警下派执行罚款指标了。
记者调查还发现,在广州,对于行驶在路上的电动自行车的处罚没有统一的标准,交警执法时随意性很强。一位名叫李钊涛的电动自行车主向记者出示了从化交警大队街口中队给他同时开出的五张罚单,总罚款2500元。李钊涛说,他干脆让交警把车拉走,他还告诉记者,他的同伴也骑着同样的车,在下一个路口只被罚了50元后,被交警放行。
经过多方努力,6月3日,广州市天河区交警支队张军(化名)警官表示愿意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他告诉记者,现在他和同事们在执勤时对电动自行车处理方式大多是罚款的方式,一般是看事主的电动自行车是不是超标车,如果是超标车就要扣车,如果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就罚款,一般50元。要是他还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就要再多开一张罚单,再加50元。记者问,你是怎样判定他的车是否超标,他回答说,主要靠目测。他说,有时也不看是不是超标车,都扣下拉回去专门部门检测。对于“禁电”是交警利益驱动的说法,他“大呼冤枉”,他说,广州市交警和前些年不一样,前些年的确有罚款指标,而且在“禁电”前,交警部门中当时就有反对意见,毕竟这是老百姓出行的工具,很方便。他表示,很多警员家人都在使用电动自行车,自己在下班后也骑电动自行车。他还说,社会上老百姓把“禁电”归罪于交警部门并不奇怪,因为各方所有的矛盾都集中体现到了出面执法者的身上。他还透露,目前正是“禁电”巩固阶段,上级领导有指示,不能随意接受媒体采访,如需要做宣传报道也要统一部署。
“单是交警,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力量?”张警官意味深长地说。
汽车集团诱逼政府合谋?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电动自行车企业和行业协会以及广大消费者普遍认为,广州出台“禁电”令主要动力是汽车工业给广州市政府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被称作电动自行车代言人的浙江绿源电动车董事长倪捷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广州“禁电”实际上是政府和汽车集团的合谋的结果,先是“禁摩”然后“禁电”,目的就是为汽车产业腾出利益空间。
记者调查时还听到坊间盛传:在广州“禁电”前,某汽车集团以赠送200辆汽车给广州市政府和广州市交警作为推动“禁电”的条件。
5月21日,记者向广州市委宣传部求证时,有关负责人指责这一说法是“空穴来风”。记者和张警官谈起此事时,张警官并未正面否认,但他说这和广州“禁电”没有因果关系。
一位广州的媒体朋友告诉记者,这在广州几乎是公开的秘密。他帮记者找到了前两年的有关资料。
2003年11月25日《南方都市报》和《南方日报》都报道了这样的消息:“20辆崭新的飞度警车整齐威武地排列在广州市政府广场,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向广州市公安局赠送飞度警车的仪式隆重地在这里举行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广宁等出席了赠送仪式。张广宁在赠送仪式上高度赞扬广州本田公司的义举,号召社会各阶层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广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朱穗生对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4年9月2日《南方日报》又报道说,“15辆新‘飞度’警车在广州大学城首批大学生进城开课同一天交付大学城小谷围派出所和小谷围交警、巡警中队使用。”
汽车企业赠送汽车和“禁电”令是否有因果关系,广州市有关领导并不避讳。据《羊城晚报》1月25日广州“两会新观察”报道,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凌伟宪在今年广州两会参加人大分组讨论后与记者闲聊时说:“我个人不提倡用单车代步,这是社会倒退。”他认为,自行车应该作为一种体育锻炼工具,而不是代步工具,“从头走老路是不大现实的”。他说,在国外,人们经常都是把自行车放到汽车上,载到一个空旷的地方,再下来骑自行车锻炼娱乐。
而在“禁电”前一年,“2005年中国广州汽车论坛”来自政府部门、各大汽车企业的领导和决策者刮起一场“头脑风暴”。广州市市长张广宁致词表示,广州作为全国重要的汽车生产基地之一,市政府首要是抓好法制环境,一直致力于推动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汽车产业发展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而要实现汽车企业乃至整个城市可持续发展,首要是抓好法制环境,他还表示,广州要借2010年举办亚运会之机,在未来五年把广州建设成为更适宜创业居住,更适宜汽车产业发展的城市。
在此次会议上,丰田汽车公司社长稻叶良砚表示,2007年以后丰田在广州进入“事业的扩大”阶段,将把广州作为丰田在中国的核心节点。今年广州汽车工业冲刺产销80万辆。
据了解,统计显示,“十五”期间广州汽车工业连续出现高速增长,产值和利润年均增长幅度均超过50%。2005年广州轿车产量跃居全国第二,并将在未来两年以强劲的增长挑战上海的第一地位。
据悉,广州早就已经确立汽车产业的支柱产业地位,广东省也已经将汽车业列入全省三大支柱产业之一,广州市发展汽车产业的决心由此可见一斑。2004年汽车产量比1998年增长了28倍,产值增长14倍。2005年在全国汽车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广州规模以上汽车制造业完成产值849.48亿元,同比增长34.2%,对全市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25.4%。2005年广州市每百户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由上年的4.0辆提高到6.3辆。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在禁电前满打满算只有30万辆,电动自行车的利润又低,怎么能去和800多亿元比?”广东省自行车协会副秘书长何小华感慨道,“可是那么多的低收入老百姓需要电动自行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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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傅旭明
电动车行业调查之一-本报记者 傅旭明
广州市2006年年底开始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引起媒体高度关注。
然而,广州乃至全国范围掀起的电动车“禁与放”的大讨论波澜未平,江苏省常州市政府又挑战公众的敏感神经,决定从2007年6月1日起,不再给新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并逐渐停止电动车上路。
据媒体报道,和前些年珠海等地“禁电”一样,广州和常州的“禁电”都引来了广大民众一片反对声。那么,这样的地方政令是怎么样出台的?又是什么原因使得地方政府排除“阻碍”力推禁令?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交警利益驱动?
记者在广州采访期间,一些市民认为,广州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上牌的始作俑者就是广州市交警。一些市民认为广州交警明知道电动自行车是“老百姓挣钱吃饭”的工具,即使禁了还要用,所以禁了可以多罚款。而一些出租汽车司机则认为,交警先是禁止摩托车后又禁止电动自行车,实际上是为了更多的人去开汽车,汽车多,汽车罚款就越多。
5月21日,记者和广州市委宣传部取得联系,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车问题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并推荐记者采访广州市公安局。记者和广州市公安局政治处新闻科取得联系,希望了解广州市禁电半年来执行情况,以及禁电后交通管理和社会治安治理的效应。张伊涛科长在确认记者身份和采访话题后,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请求。她表示,“禁电”是广州市政府的决定,涉及很多部门,广州市公安局只是执行部门。至于市民对交警的质疑,她表示否认,她说广州市早就已经不给交警下派执行罚款指标了。
记者调查还发现,在广州,对于行驶在路上的电动自行车的处罚没有统一的标准,交警执法时随意性很强。一位名叫李钊涛的电动自行车主向记者出示了从化交警大队街口中队给他同时开出的五张罚单,总罚款2500元。李钊涛说,他干脆让交警把车拉走,他还告诉记者,他的同伴也骑着同样的车,在下一个路口只被罚了50元后,被交警放行。
经过多方努力,6月3日,广州市天河区交警支队张军(化名)警官表示愿意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他告诉记者,现在他和同事们在执勤时对电动自行车处理方式大多是罚款的方式,一般是看事主的电动自行车是不是超标车,如果是超标车就要扣车,如果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就罚款,一般50元。要是他还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就要再多开一张罚单,再加50元。记者问,你是怎样判定他的车是否超标,他回答说,主要靠目测。他说,有时也不看是不是超标车,都扣下拉回去专门部门检测。对于“禁电”是交警利益驱动的说法,他“大呼冤枉”,他说,广州市交警和前些年不一样,前些年的确有罚款指标,而且在“禁电”前,交警部门中当时就有反对意见,毕竟这是老百姓出行的工具,很方便。他表示,很多警员家人都在使用电动自行车,自己在下班后也骑电动自行车。他还说,社会上老百姓把“禁电”归罪于交警部门并不奇怪,因为各方所有的矛盾都集中体现到了出面执法者的身上。他还透露,目前正是“禁电”巩固阶段,上级领导有指示,不能随意接受媒体采访,如需要做宣传报道也要统一部署。
“单是交警,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力量?”张警官意味深长地说。
汽车集团诱逼政府合谋?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电动自行车企业和行业协会以及广大消费者普遍认为,广州出台“禁电”令主要动力是汽车工业给广州市政府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被称作电动自行车代言人的浙江绿源电动车董事长倪捷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广州“禁电”实际上是政府和汽车集团的合谋的结果,先是“禁摩”然后“禁电”,目的就是为汽车产业腾出利益空间。
记者调查时还听到坊间盛传:在广州“禁电”前,某汽车集团以赠送200辆汽车给广州市政府和广州市交警作为推动“禁电”的条件。
5月21日,记者向广州市委宣传部求证时,有关负责人指责这一说法是“空穴来风”。记者和张警官谈起此事时,张警官并未正面否认,但他说这和广州“禁电”没有因果关系。
一位广州的媒体朋友告诉记者,这在广州几乎是公开的秘密。他帮记者找到了前两年的有关资料。
2003年11月25日《南方都市报》和《南方日报》都报道了这样的消息:“20辆崭新的飞度警车整齐威武地排列在广州市政府广场,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向广州市公安局赠送飞度警车的仪式隆重地在这里举行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广宁等出席了赠送仪式。张广宁在赠送仪式上高度赞扬广州本田公司的义举,号召社会各阶层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广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朱穗生对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4年9月2日《南方日报》又报道说,“15辆新‘飞度’警车在广州大学城首批大学生进城开课同一天交付大学城小谷围派出所和小谷围交警、巡警中队使用。”
汽车企业赠送汽车和“禁电”令是否有因果关系,广州市有关领导并不避讳。据《羊城晚报》1月25日广州“两会新观察”报道,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凌伟宪在今年广州两会参加人大分组讨论后与记者闲聊时说:“我个人不提倡用单车代步,这是社会倒退。”他认为,自行车应该作为一种体育锻炼工具,而不是代步工具,“从头走老路是不大现实的”。他说,在国外,人们经常都是把自行车放到汽车上,载到一个空旷的地方,再下来骑自行车锻炼娱乐。
而在“禁电”前一年,“2005年中国广州汽车论坛”来自政府部门、各大汽车企业的领导和决策者刮起一场“头脑风暴”。广州市市长张广宁致词表示,广州作为全国重要的汽车生产基地之一,市政府首要是抓好法制环境,一直致力于推动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汽车产业发展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而要实现汽车企业乃至整个城市可持续发展,首要是抓好法制环境,他还表示,广州要借2010年举办亚运会之机,在未来五年把广州建设成为更适宜创业居住,更适宜汽车产业发展的城市。
在此次会议上,丰田汽车公司社长稻叶良砚表示,2007年以后丰田在广州进入“事业的扩大”阶段,将把广州作为丰田在中国的核心节点。今年广州汽车工业冲刺产销80万辆。
据了解,统计显示,“十五”期间广州汽车工业连续出现高速增长,产值和利润年均增长幅度均超过50%。2005年广州轿车产量跃居全国第二,并将在未来两年以强劲的增长挑战上海的第一地位。
据悉,广州早就已经确立汽车产业的支柱产业地位,广东省也已经将汽车业列入全省三大支柱产业之一,广州市发展汽车产业的决心由此可见一斑。2004年汽车产量比1998年增长了28倍,产值增长14倍。2005年在全国汽车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广州规模以上汽车制造业完成产值849.48亿元,同比增长34.2%,对全市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25.4%。2005年广州市每百户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由上年的4.0辆提高到6.3辆。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在禁电前满打满算只有30万辆,电动自行车的利润又低,怎么能去和800多亿元比?”广东省自行车协会副秘书长何小华感慨道,“可是那么多的低收入老百姓需要电动自行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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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9日星期六
山西稷山:县委书记被“诽谤”的背后
来源: 中国青年报(北京)
中国青年报5月17日报道 山西省稷山县3名科级干部将反映该县县委书记的相关材料整理成文后,邮寄给当地37个部门的负责人。当地公安机关查明写信人身份后,稷山县检察院以诽谤罪将写信人公诉至法院。目前,“诽谤县委书记案”第一案已经审结,其中两名写信人杨秦玉和南回荣已被判刑。5月15日,稷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诽谤县委书记案”第二案,被告人是薛志敬。
在庭审中,“诽谤罪应该由县委书记自诉还是应该由检察机关公诉”及“被告写匿名信是正当的举报还是诽谤”成为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
一封匿名信
2006年3月的一个周末,稷山县人大法工委主任杨秦玉和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南回荣到稷山县农机局局长薛志敬家里聊天时,提到了该县一个土地被卖事件,政府本来向社会承诺,要在这块地上建“稷山标志性建筑”,却突然卖给个人搞房地产开发。他们认为政府朝令夕改,认为是县委书记李润山失信于民。他们越聊越激动,最后决定把近几年稷山县的众多问题整理归纳成文。
在县委工作的南回荣喜欢舞文弄墨,担任了执笔人,薛志敬和杨秦玉在旁边补充修改。在随后十多天的时间里,他们3人收集证据,斟酌词句,几易其稿,完成了《众口责问李润山》一文。文中向县委书记李润山提出四问:首问书记李润山,朝令夕改为那般?二问书记李润山,为啥引资遭祸端?三问书记好威风,总统套间办啥公?四问书记财力涨,为何工资老不动?文中每“问”之下,都有详尽的论证,文章最后署名是“稷山笨嘴笨舌人”。
文章写完后,他们决定让别人也“欣赏”一下自己的文章。出于安全考虑,南回荣到几十公里外的侯马市的一个打字复印店将该材料打印,并复印了40份,交给杨秦玉,杨在家写好信封上的邮寄地址,又到侯马市去邮寄。
这篇文章分别邮寄给运城市委书记、市长,稷山县四大班子及各局办部分领导,共计37份。
沦为阶下囚
文章寄出10天后,他们招来了警方的调查,南回荣和杨秦玉同时被拘留。薛志敬由于不在本县,随后被网上通缉,2006年9月3日在太原被捕,后被取保候审。2006年年底,薛志敬被免掉所任职务。
在羁押期间,纪检委办案组人员到看守所与他们谈话:“你们犯了严重错误,要深刻地写检讨,这是最后的机会。”检查从7月19日开始写了改,改了写,整整3天。检查“通过”后,县委副书记兼纪检委书记董旭光亲自和他们谈话:县里决定召开全县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南和杨当场作深刻检讨。
2006年8月2日,南和杨戴着手铐被押进警车带至县委大楼一间会议室内,在全县所有科级以上干部及部分退休老干部近500人的面前作了检查。大会上,两人同时被宣布开除党籍、撤销职务。
公开警示会开过了,检讨作过了,党纪、政纪处分都宣布了,然而事情还没有结束。过了不到一个星期,2006年8月8日,稷山县检察院以诽谤罪对杨秦玉、南回荣提起公诉。8月21日,稷山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杨秦玉和南回荣犯诽谤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
对该判决结果,县委书记李润山在接受《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里有自己“宽宏大量”的因素。李书记说,无论是个人还是在工作上,他本人从来没有和写匿名信的3个人有过矛盾,关系还不错,想不通他们为什么会诽谤他。事情出来以后,有人向他建议,借此机会“严惩他们,好好整顿一下风气”,但他考虑到他们年龄大了,工作了这么多年,上有老,下有小,需要同情,于是向法院“打招呼”,提出轻判。如果要严格按照法律判决,他们至少要判十几年以上的刑,现在不但轻判了,还判了缓刑三年,保住了他们的工资正常发放。
该自诉还是公诉
5月15日,“薛志敬诽谤案”在稷山开庭。“诽谤县委书记”该不该由检察机关来提起公诉,成为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
被告人的律师认为,根据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诽谤罪属于受害人自诉案件,只有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才能受理;被害人不起诉的,司法机关不能主动受理,追究诽谤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法律规定该罪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第一种是“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而该案“被害人”从2006年4月至今一直活跃在稷山县的政治舞台上,并没有遭到强制、威吓以至“无法告诉”的情况。第二种是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主要是指诽谤行为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诽谤外交使节造成恶劣政治影响的、诽谤国家领导人造成恶劣影响的等等。
检察人员称,之所以提起公诉,是“该材料寄出时,正值稷山县‘两会’召开前夕,其内容在稷山县各界广为传播,严重危害了稷山县的社会秩序,给被害人的人格和名誉带来了严重损害。”
辩护人辩称,事发之后稷山县的“两会”顺利召开,李润山继续担任县委书记,稷山县没有发生严重的政治事件,也没有产生严重的社会混乱,稷山县经济以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速度持续发展(摘自2007年5月15日稷山电视台新闻)。可见被告的所谓诽谤没有影响稷山县的社会秩序。辩护人认为,该案不存在可以公诉的法律事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不当。
被告人的律师常毅、王建芳认为,该案是我国第一起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诽谤个人案,开了我国司法史上的“先河”,而这样的“先例”决不能开,否则,公权就可能变成个别人的私权。
是举报还是诽谤
三干部编写的《众口责问李润山》第三问称,李润山乒乓球打得很棒,一有时间,就到该县的红楼宾馆(该县唯一的三星级宾馆)去打乒乓球,服务小姐一个班。“红楼吃住、休闲、娱乐一条龙,李书记定居‘办公’706,总统套间日房费2980元,仅房费至今已达百万元之多。稷山‘皇帝’享受总统套间待遇,专职‘女秘书’殷勤侍陪,久而久之,如胶似漆,形影不离,就连李书记外出考察,专职‘女秘书’暗中随从,秘密服务,恪尽职守……还有人用咂啦歌描绘李书记:美咂啦!耍咂啦!享咂啦!浪咂啦……”
正是这一问,使检察人员认为他们是“诽谤者”:被告人明知道李润山个人私生活问题纯属虚构,但还积极地予以整理、打印、散发,可见被告人主观上恶意性较大,有诽谤他人之意。
检方出具的证据显示,三人在羁押期间,均承认这些话是他们编的瞎话,只是想敲驳敲驳(提醒提醒)李书记。公诉人还出示了数十份证人证言,称李书记没有“女秘书”,是个实干的好官。
辩护人称,被告等人编写的“众口责问”一文内容基本真实,并非捏造。公诉机关不能要求一个举报人的举报内容全部准确,更不能要求举报材料中的每一句话都说得恰如其分。刑法明确规定如果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不以犯罪论处;被告人没有向社会公众散布材料,只是向有关部门、领导反映问题。起诉书称他们邮寄材料的范围是运城市委、运城市政府、稷山县四大班子的领导及县里部分局级领导,没有一个是普通老百姓,邮寄的数量只有37份,这样的范围与数量说明这完全是正常的举报行为,不是公然向社会散布的行为;被告人的所谓诽谤没有给李润山个人的名誉造成影响,更谈不上情节严重。李书记2007年4月25日甚至被稷山县人大授予“人民公仆”荣誉称号。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是正常的举报行为,举报内容基本真实,根本不构成诽谤罪。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阅读全文...
中国青年报5月17日报道 山西省稷山县3名科级干部将反映该县县委书记的相关材料整理成文后,邮寄给当地37个部门的负责人。当地公安机关查明写信人身份后,稷山县检察院以诽谤罪将写信人公诉至法院。目前,“诽谤县委书记案”第一案已经审结,其中两名写信人杨秦玉和南回荣已被判刑。5月15日,稷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诽谤县委书记案”第二案,被告人是薛志敬。
在庭审中,“诽谤罪应该由县委书记自诉还是应该由检察机关公诉”及“被告写匿名信是正当的举报还是诽谤”成为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
一封匿名信
2006年3月的一个周末,稷山县人大法工委主任杨秦玉和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南回荣到稷山县农机局局长薛志敬家里聊天时,提到了该县一个土地被卖事件,政府本来向社会承诺,要在这块地上建“稷山标志性建筑”,却突然卖给个人搞房地产开发。他们认为政府朝令夕改,认为是县委书记李润山失信于民。他们越聊越激动,最后决定把近几年稷山县的众多问题整理归纳成文。
在县委工作的南回荣喜欢舞文弄墨,担任了执笔人,薛志敬和杨秦玉在旁边补充修改。在随后十多天的时间里,他们3人收集证据,斟酌词句,几易其稿,完成了《众口责问李润山》一文。文中向县委书记李润山提出四问:首问书记李润山,朝令夕改为那般?二问书记李润山,为啥引资遭祸端?三问书记好威风,总统套间办啥公?四问书记财力涨,为何工资老不动?文中每“问”之下,都有详尽的论证,文章最后署名是“稷山笨嘴笨舌人”。
文章写完后,他们决定让别人也“欣赏”一下自己的文章。出于安全考虑,南回荣到几十公里外的侯马市的一个打字复印店将该材料打印,并复印了40份,交给杨秦玉,杨在家写好信封上的邮寄地址,又到侯马市去邮寄。
这篇文章分别邮寄给运城市委书记、市长,稷山县四大班子及各局办部分领导,共计37份。
沦为阶下囚
文章寄出10天后,他们招来了警方的调查,南回荣和杨秦玉同时被拘留。薛志敬由于不在本县,随后被网上通缉,2006年9月3日在太原被捕,后被取保候审。2006年年底,薛志敬被免掉所任职务。
在羁押期间,纪检委办案组人员到看守所与他们谈话:“你们犯了严重错误,要深刻地写检讨,这是最后的机会。”检查从7月19日开始写了改,改了写,整整3天。检查“通过”后,县委副书记兼纪检委书记董旭光亲自和他们谈话:县里决定召开全县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南和杨当场作深刻检讨。
2006年8月2日,南和杨戴着手铐被押进警车带至县委大楼一间会议室内,在全县所有科级以上干部及部分退休老干部近500人的面前作了检查。大会上,两人同时被宣布开除党籍、撤销职务。
公开警示会开过了,检讨作过了,党纪、政纪处分都宣布了,然而事情还没有结束。过了不到一个星期,2006年8月8日,稷山县检察院以诽谤罪对杨秦玉、南回荣提起公诉。8月21日,稷山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杨秦玉和南回荣犯诽谤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
对该判决结果,县委书记李润山在接受《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里有自己“宽宏大量”的因素。李书记说,无论是个人还是在工作上,他本人从来没有和写匿名信的3个人有过矛盾,关系还不错,想不通他们为什么会诽谤他。事情出来以后,有人向他建议,借此机会“严惩他们,好好整顿一下风气”,但他考虑到他们年龄大了,工作了这么多年,上有老,下有小,需要同情,于是向法院“打招呼”,提出轻判。如果要严格按照法律判决,他们至少要判十几年以上的刑,现在不但轻判了,还判了缓刑三年,保住了他们的工资正常发放。
该自诉还是公诉
5月15日,“薛志敬诽谤案”在稷山开庭。“诽谤县委书记”该不该由检察机关来提起公诉,成为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
被告人的律师认为,根据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诽谤罪属于受害人自诉案件,只有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才能受理;被害人不起诉的,司法机关不能主动受理,追究诽谤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法律规定该罪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第一种是“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而该案“被害人”从2006年4月至今一直活跃在稷山县的政治舞台上,并没有遭到强制、威吓以至“无法告诉”的情况。第二种是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主要是指诽谤行为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诽谤外交使节造成恶劣政治影响的、诽谤国家领导人造成恶劣影响的等等。
检察人员称,之所以提起公诉,是“该材料寄出时,正值稷山县‘两会’召开前夕,其内容在稷山县各界广为传播,严重危害了稷山县的社会秩序,给被害人的人格和名誉带来了严重损害。”
辩护人辩称,事发之后稷山县的“两会”顺利召开,李润山继续担任县委书记,稷山县没有发生严重的政治事件,也没有产生严重的社会混乱,稷山县经济以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速度持续发展(摘自2007年5月15日稷山电视台新闻)。可见被告的所谓诽谤没有影响稷山县的社会秩序。辩护人认为,该案不存在可以公诉的法律事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不当。
被告人的律师常毅、王建芳认为,该案是我国第一起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诽谤个人案,开了我国司法史上的“先河”,而这样的“先例”决不能开,否则,公权就可能变成个别人的私权。
是举报还是诽谤
三干部编写的《众口责问李润山》第三问称,李润山乒乓球打得很棒,一有时间,就到该县的红楼宾馆(该县唯一的三星级宾馆)去打乒乓球,服务小姐一个班。“红楼吃住、休闲、娱乐一条龙,李书记定居‘办公’706,总统套间日房费2980元,仅房费至今已达百万元之多。稷山‘皇帝’享受总统套间待遇,专职‘女秘书’殷勤侍陪,久而久之,如胶似漆,形影不离,就连李书记外出考察,专职‘女秘书’暗中随从,秘密服务,恪尽职守……还有人用咂啦歌描绘李书记:美咂啦!耍咂啦!享咂啦!浪咂啦……”
正是这一问,使检察人员认为他们是“诽谤者”:被告人明知道李润山个人私生活问题纯属虚构,但还积极地予以整理、打印、散发,可见被告人主观上恶意性较大,有诽谤他人之意。
检方出具的证据显示,三人在羁押期间,均承认这些话是他们编的瞎话,只是想敲驳敲驳(提醒提醒)李书记。公诉人还出示了数十份证人证言,称李书记没有“女秘书”,是个实干的好官。
辩护人称,被告等人编写的“众口责问”一文内容基本真实,并非捏造。公诉机关不能要求一个举报人的举报内容全部准确,更不能要求举报材料中的每一句话都说得恰如其分。刑法明确规定如果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不以犯罪论处;被告人没有向社会公众散布材料,只是向有关部门、领导反映问题。起诉书称他们邮寄材料的范围是运城市委、运城市政府、稷山县四大班子的领导及县里部分局级领导,没有一个是普通老百姓,邮寄的数量只有37份,这样的范围与数量说明这完全是正常的举报行为,不是公然向社会散布的行为;被告人的所谓诽谤没有给李润山个人的名誉造成影响,更谈不上情节严重。李书记2007年4月25日甚至被稷山县人大授予“人民公仆”荣誉称号。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是正常的举报行为,举报内容基本真实,根本不构成诽谤罪。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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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6日星期三
河南贫困县官员豪宅网上曝光 最大达600平米
这是濮阳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2月14日摄)。这座办公大楼落成已有两年多,至今仍欠100多万元的工程款未付。 新华社记者李钧德摄 来源:新华网
这是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离退休县级干部建设的高档别墅小区(2月14日摄)。 来源:新华网
这是濮阳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居住的豪华别墅(2月14日摄)。来源:新华网
这是濮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2月14日摄)。该楼共7层,总支出800多万元,其中300万元系挪用该县化肥厂“4050”人员的生活费和养老金。来源:新华网
本刊记者 陈磊 发自河南
“一个县的科级干部,住房超过300平方米,最大的达到600平方米,这是什么风气?这是奢靡之风!”4月2日,河南省召开的“讲正气、树新风”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话讲的有些狠。
这一天,河南省濮阳县的部分领导干部也观看了徐光春的讲话,因为省领导没有点明是哪个地方科级干部住如此豪宅,他们感到很庆幸。
“徐书记的讲话,我仔细看了,没有点明是我们县!”濮阳县县委宣传部的一位副部长说。
事实是,徐光春批评的干部建“豪宅”,就发生在濮阳县。
贫困县的“豪宅”
濮阳县位于河南省的东北部、黄河的北岸,归濮阳市管辖,是河南省的一个省级贫困县——全县22个乡镇中,有7个乡镇30余万人地处黄河滩涂区,生活条件落后。
统计显示,2005年,濮阳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2422元,在河南省108个县市中居第75位。全县1035个行政村,仅有251个村能看上有线电视。
这样一个人均财政收入仅200余元、尚有数十万人未解决温饱的穷县,进入县城,却处处可见豪华办公楼,尤其以县委县政府办公楼为甚,其造价高达3000多万元,当地民众戏称“小天安门”。
与豪华气派办公楼相对应的,是该县一些领导干部建造的豪华别墅,而且别墅大小与权力、职位直接相关。
2004年8月,濮阳县纪委,一个负责党风、党纪的纪律检查部门,未经建设和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将一部分国家划拨的土地改变用途,在办公楼后面建起了职工住宅。其中,包含了10套2层别墅,每套面积达287.64平方米,居住者均为县纪委的领导班子成员。
10月,因为“一些县领导从外地调来没有房子住,县里也没有招待所”,经濮阳县四套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开发建设一个县级干部集中住宅区。该住宅区占地50多亩,户型为二层连体楼,设计61户,每户280平方米。后因户型面积过大、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到位、动用警力强行占地等问题,该项目被上级有关部门叫停。
2005年6月,濮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办公楼前不能建高层建筑为由,在楼南建起9套高档别墅,其中7套每套面积为434平方米,最大的一套面积达538.65平方米,这些别墅都被分给了该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以上干部。
主管房地产的濮阳县房产局,以改善城镇困难职工居住条件为理由,向县政府申请划拨经济适用房用地35亩,实际却用于建设本单位干部职工住宅。其中别墅8套,4套建筑面积达到了600平方米。
值得关注的是,这些豪宅的居住者大都是濮阳县在任或者退休的领导干部,最为阔气的一套600平米别墅居住着该县人大某领导,下面稍微小一点的别墅住的则是房管局局长,为正科级干部。
风暴式解决
豪宅与民居差距过大引发了人们的不满,一些人通过正式渠道向上级反映,有的人则干脆用相机将豪宅拍下来发在网上了事。
2007年初,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等媒体相继披露濮阳县“干部建豪宅”问题,引发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重视,温家宝总理专门做出批示,中纪委派出以党风廉政建设室副主任为首的调查组奔赴濮阳县。
压力之下,一场风暴式的处理得以展开。
濮阳市纪委先是成立了调查组,不过,随着中纪委调查组的到来,河南省相应成立了以省纪委副书记为首,抽调房产、土地等各方面专业人士组成的调查组,于是“市纪委成了配合”。
为了向上级表明态度,濮阳县委县政府迅速做出回应,“对违规建设高档低层住宅问题比较严重,造成不良影响较大的直接责任人县劳动局局长李殿选、房管局局长时跃进、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张志勇停职检查,听候组织调查处理”。
此外,自己违规建别墅的濮阳县纪委将部分干部别墅查封,委托财政局寻找拍卖行对这些“问题别墅”进行拍卖。
濮阳县委县政府2007年2月4日的一份文件显示,“县纪委(10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9套)、房管局(8套)、建工局(2套)、老干部住宅(28套)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住宅向社会公开拍卖,对个人出资予以适当补偿……”
于是,在别墅内居住的领导干部们,在春节前腊月二十五那天统统被强制搬了出来。濮阳县原人大副主任闫伍群告诉本刊,那时,他和老伴刚刚住进别墅三个多月。
这位1994年已经退休的老同志说,他的这套别墅是买房地局的地皮,然后自己掏钱盖的,“全部算下来,花了将近40万元”,于2006年国庆节前入住。不曾想,现任干部出问题,殃及了他这个退休多年的老干部。
“谁让咱这土地有问题呢?”闫伍群说,政府下令让全部搬走,尽管自己和老伴很不情愿,但面对最后期限,还是搬了。
对此,新华社的一位记者质疑,建别墅的钱都是私人掏的,在物权法即将实施的今天,政府如何有权力来拍卖属于私人的建筑物呢?
遍及全国的“另类腐败”
在本刊记者采访过程中,濮阳县的一些干部除了表达别墅被拍卖的不满和委屈外,另外一层怨言在于,“干部豪宅”问题绝非濮阳县独有。
2006年6月,河南《大河报》报道,一个有着112个地下停车位、8栋6层的住宅小区,拥有40%的绿化面积,房屋面积最小的93平方米,大的是150平方米以上的复式住宅,登记的性质是“经济适用房”,然而购买者却都是郑州市的市直机关人员。
2007年1月,《上海证券报》报道,江苏南通市新区行政中心大楼数百米外,正在建造一个面积达260亩的住宅小区,内部面积从100至200平方米不等,而该小区27幢小高层只销售给特定对象——新区行政中心大楼内的公务员。
最为关键的是,“购买小区住房每平方米只需花3500元,而转手卖出每平方米的价格可翻至5780元,每平方米净赚2000元以上,总计一套住房可赚30万元左右。”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纵横》也报道,开发商在山东济南建起了面积严重超标的经济适用房,最小的160平方米,最大的295平方米,这些面积严重超标的经济适用房一共是8栋楼,“全部销售给省直机关职工,任何单位无权销售该住宅”。
高房价下的权力异化
记者在濮阳县采访时,许多群众认为,像那种300-600平方米的豪华别墅,每套造价至少在20万元,多者可达40多万。而濮阳县正科级干部每个月的工资也就是千元左右,要想住这样的房子,至少得不吃不喝20年,或者更长。
于是,为了降低用地成本,在为县级干部建豪宅时,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竟然在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下,出动警察和保安,强行拆迁。新华社报道说,这致使民营企业金凌花园价值200余万元的花木被毁、盗一空。
濮阳市纪委办公室的赵建国主任告诉本刊,濮阳县豪华别墅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上,大都是国有土地违规出让,变成个人住宅用地。
如此操作,房价自然被拉低。
濮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董随钦告诉媒体,当时也知道单位建的别墅有些大,面积超标,但想着机会难得。濮阳县同样的商品房每平方米都达到1500元了,这房才卖620元一平方米。
“其他局委和县领导都弄了,自己不弄,说不定以后就没有机会了。当领导的,谁不想住大点,住排场点?最后,我们领导班子成员包括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都要了一套。”董随钦说。
濮阳县毕竟只是一个县,利用权力之手弄来土地相对容易,本刊记者在现场看到,许多干部的豪华别墅就建在耕地上,住宅旁边就是绿油油的麦田。
许多大城市,由于土地的取得相对较难,必须经过公开拍卖,干部豪宅获取也变通为“单位自建房”、违规购买“超标经济适用房”等。
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而山东省直机关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面积却在160平方米到295平方米之间。
此外,权力单位购买房屋的价格也远远低于市场价:濮阳县干部建的别墅每平方米低于市场价1000元,而江苏南通市政府建的房屋卖给公务员低了将近2000元。
曾参与当初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创立的原国家房改办主任张中俊一针见血地指出,无论是集资建房还是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其玄机均在于可以以划拨形式,取得零地价国有土地,其中往往包含了不合理的特权。
这种赤裸裸的公权私用,濮阳县委书记张建国告诉这样本刊,濮阳县之所以出现这种干部建豪宅的现象,在于“一些干部公仆意识薄弱,艰苦奋斗的精神太少”,“县委要坚决刹住这股风”。
事实是,这种“奢糜之风”日盛一日,在房价高涨的今天,公权力得不到制约,为个人、单位谋私利的通道便得不到遏制,“干部豪宅”也就在全国各地不断上演。
本刊在濮阳县采访了解到,对违规别墅部分没收后,进行了两次拍卖,但竞买者寥寥,至今仍有6套没有拍出,而且卖出的20多套别墅中,有一部分还是原住户自己买的。
“你想想,都是一些还在职的干部,谁敢去买他们的房子啊?!”濮阳县房管局的一位干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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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5日星期二
犬儒病——当代中国的精神危机
胡平
人心不会熄灭,但它可能蒙上灰烬而不再燃烧。灰烬本来是燃烧的产物,但它反过来
又抑制了燃烧。拨开灰烬,你会看到重新燃烧的人心。
——作者手记
当今中国最流行的是什么主义?答:犬儒主义。
⒈犬儒主义的来龙去脉
犬儒主义(Cynicism)是个外来词,中文里本来没有现成的对应词汇,
通常将它理解为讥诮嘲讽,愤世嫉俗,玩世不恭。这些理解大致不差,不过,我们若
想对犬儒一词有更完整的把握,有必要略略追溯一下它的起源和演变。
我们知道,犬儒主义是古希腊的一个哲学流派,其代表人物是西诺普的狄奥根尼
。这派哲学主张清心寡欲,鄙弃俗世的荣华富贵,力倡回归自然(这使人想起老庄哲
学,想起某些魏晋名士)。据说狄奥根尼本人住在一个桶里(又有一说是住在瓮里)
,以讨饭为生。有人讥笑他活得象条狗,他却不恼。“犬儒”之称由此得名。关于狄
奥根尼,有段故事很著名,一天,亚历山大御驾亲临,前来探望正躺在地上晒太阳的
狄奥根尼,问他想要什么恩赐;狄奥根尼回答说:“只要你别挡住我的太阳。”
和玩世不恭恰恰相反,早期的犬儒是极其严肃的,狄奥根尼是一个激烈的社会批
评家。他立志要揭穿世间的一切伪善,热烈地追求真正的德行,追求从物欲之下解放
出来的心灵自由。狄奥根尼确实愤世嫉俗,他曾经提着一个灯笼在城里游走,说:“
我在找一个真正诚实的人。”
随着犬儒哲学的流行,其内涵开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后来的犬儒派们发表宏论,竭
力鼓吹清贫生活的无比美好,甚至把人们正常的感情也讥为愚蠢。一位名叫德勒斯的
犬儒派就说:“我的儿子或妻子死了,那难道就有任何理由应该不顾仍然还在活着的
我自己,并且不再照顾我的财产了么?”(这使人想起庄子死了老婆鼓盆而歌的故事
)超脱到了这一步,未免就有些矫情,就和冷酷分不清界限了。还是这位德勒斯,某
富翁送给他一笔钱,他收下了,对富翁说:“你慷慨大度地施舍给我,而我痛痛快快
地取之于你,既不卑躬曲膝,也不唠叨不满。”这里暗含的逻辑是,金钱本是无所谓
的东西,我若拒绝你的馈赠,倒显得我把金钱看得太重,太当回事了。我若收下金钱
又表示感谢,那也是把金钱看重了,当回事了。因此,正确的做法就是,只要你肯给
,我就若无其事地收下它。不要白不要,要了也白要。这种态度看上去很洒脱,但好
象又有些无耻。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问题在于,金钱本来是重要的东西,不是不
重要的东西。只不过在生活中还应该有别的东西比金钱更重要。所以,在坚持更高价
值的前提下看轻金钱是高尚的;没有更高的追求却又摆出轻视金钱的姿态就不是高尚
而只能是做作了,因此,倘若是无功受禄,正常人总会感觉不安。这就是为什么德勒
斯以不把金钱当回事为理由而若无其事地收下别人的馈赠,会给人以不知廉耻之感。
早期的犬儒派是依据一种道德原则去蔑视世俗的观念,后期的犬儒派依然在蔑视世俗
的观念但却失去了依据的道德原则。这就引出了一个始料不及的后果:既然无所谓高
尚,也就无所谓下贱。既然没有什么东西是了不得的,因而也就没有什么东西是要不
得的。不难想象,基于这种无可无不可的立场,一个人可以很方便地一方面对世俗观
念做出满不在乎的姿态,另一方面又毫无顾忌地去获取他想要获取的任何世俗的东西
。于是,对世俗的全盘否定就变成了对世俗的照单全收,而且还往往是对世俗中最坏
的部分的不知羞耻的照单全收(别充假正经)。于是,愤世嫉俗就变成了玩世不恭。
狄奥根尼坚持真善,揭穿伪善,这种批评精神被后来者扭曲得面目全非。一位人
称嘲讽者吕西安的犬儒派以揭穿伪善的名义,压根否认世间存在有真善。在吕西安笔
下,那些天真地追求德性的人都不过是大傻瓜而已。按照这派人的看法,世间之人只
有两种,要么伪君子,要么真小人。犬儒一词后来的含义就是把人们一切行为的动机
都归结为纯粹的自私自利。不错,犬儒派既嘲讽有权有势者,也嘲讽无权无势者,但
前者并不在乎你的嘲讽,“笑骂由人笑骂,好官我自为之。”后者却必须赢得人们的
同情支持。所以,犬儒派客观上是有利于强势者不利于弱势者。这样,犬儒派就从现
存秩序的激进批评家变成了既得利益者的某种共犯合谋。
犬儒一词的演变证明,从愤世嫉俗到玩世不恭,其间只有一步之差。一般来说,
愤世嫉俗总是理想主义的,而且是十分激烈的理想主义。玩世不恭则是彻底的非理想
主义,彻底的无理想主义。偏偏是那些看上去最激烈的理想主义反倒很容易转变为彻
底的无理想主义,其间原因何在?因为,许多愤世嫉俗的理想主义者在看待世界时缺
少程度意识或曰分寸感,对他人缺少设身处地的同情的理解,不承认各种价值之间的
紧张与冲突,这样,他们很容易把世界看成一片漆黑,由此便使自己陷入悲观失望,
再进而怀疑和否认美好价值的存在,最终则是放弃理想放弃追求。“世界既是一场大
荒谬、大玩笑,我亦唯有以荒谬和玩笑对待之。”一个理想主义者总是在现实中屡屡
碰壁之后才变成犬儒的,但正如哈里斯所言:“犬儒不只是在过去饱尝辛酸,犬儒是
对未来过早地失去希望。”
说来颇具讽刺意味,早期的犬儒是坚持内在的美德和价值,鄙视外在的世俗的功
利。可是到后来,犬儒一词正好变成了它的反面:只认外在的世俗的功利,否认内在
的德性与价值。王尔德说:“犬儒主义者对各种事物的价钱一清二楚,但是对它们的
价值一无所知。”
2.专制与犬儒
密尔(John S.Mill)早就指出,专制使人变成犬儒(这使人联想起王夫之的话:“其上
申韩者,其下必佛老”)。共产专制既是一种极端的专制,因此它更会使人变成犬儒
。在共产专制下,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都容易变成犬儒。统治者变成犬儒,因为他们早
就不相信他们口头上宣讲的那套理论和原则,他们只把那些理论和原则当做维护权力
的手段以及镇压反抗的借口。在被统治者方面,当他们一旦意识到自己在冠冕堂皇的
旗帜下实际上处於被愚弄被压迫的境地,很容易转而对一切美好的价值失去信心。尤
其是在试图反抗又遭到严重的挫折之後。这样,他们就可能放弃理想,放弃追求,甚
至反过来嘲笑理想,嘲笑追求——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这样,他们就变成了犬儒
。当然,统治者的犬儒主义和被统治者的犬儒主义是有所不同的,但是广义地讲,它
们都可以归入犬儒主义。
按照欧文?豪(Irving Howe)的分析:极权主义有三个阶段,(一)、乌托邦,令人心醉
神迷的天堂理想,它诱发了狂热,而狂热则导致了(二)大规模的恐怖和人间地狱,然
後,狂热与恐怖被耗尽,於是,(三)、人们变得玩世不恭,“看透一切”,政治冷感
,即犬儒主义。
我以为极权主义有四个阶段,在狂热和恐怖之後常常还发生过反抗,在反抗受挫之後
才会出现普遍的犬儒主义。极权统治靠人们的狂热而建立,通过大规模的恐怖而得以
巩固,但是,狂热和恐怖都不可能持久,最後是靠着人们的消沉与冷漠,极权统治才
得以维系。
3.史密斯笔下的俄国人
美国记者赫德里克?史密斯(Hedrick Smith)在他那本写於一九七六年的的<俄国人>一
书中,向读者讲述了在勃烈日涅夫时代弥漫於苏联社会的犬儒主义。我们知道,自苏
共二十大赫鲁晓夫批判斯大林後,苏联社会出现了所谓“解冻”即有限的自由化时期
。随着自由化运动的深入推进,苏共当局重新加强控制。其後,赫鲁晓夫被黜,勃烈
日涅夫上台,进一步压制自由化运动,致使该运动渐趋沉寂。正是在这种情势下,犬
儒主义蔓延,构成当时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
史密斯发现,在苏联,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实际上已经很少有人相信,首先是苏共领导
人自己就不再相信(顺便一提,不久前,勃烈日涅夫的侄女柳芭发表回忆录,其中写
到,勃烈日涅夫当年曾对自己的弟弟说:“什么共产主义,这都是哄哄老百姓听的空
话。”)史密斯引用一位莫斯科的科学家的话,“意识形态可以起两种作用——或者
是作为一种象征,或者是作为一种理论,两者不可得兼。我们的领导人把它用来作为
一种象征,作为断定其他人是否忠诚的一种方法,但它并不是这些人身体力行的一种
理论。它不是活的理论”。好比赵高在金殿上指鹿为马,以此测试群臣,看谁是跟自
己的谁是不跟的。一位高级编辑指出,现今当政的这些苏共领导人是没有信仰的人,
“是一些对一切都无所谓的人。他们所要的是权力,纯粹是权力”。这位编辑说,虽
然上上下下的人都不再相信官方的意识形态,而且对各种事情也并非没有自己不同的
看法,但是一到了正式的场合,他们却照旧举手拍掌,重复着官方的陈词滥调。人们
明知这一切是毫无意义的,是逢场做戏,“可是你必须去玩它”。
许多俄国人既然抱着看破红尘的态度,因此,当他们发现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人真的
坚持某种理念,某种理想主义,简直觉得惊奇。在一次国际和平大会上,一位苏联代
表团的成员就对美国代表的较真深感意外。他私下问史密斯:难道这些美国人真的认
为他们能够发挥作用,能够影响现实政治吗?
史密斯认识一个苏共少壮派官员。看上去此人是充满矛盾的复合体。他一方面在和朋
友谈话中批评时政,攻击腐败,俨然是个改革家;另一方面,他又对本国的政治感到
自豪,为自己能身处权势集团而踌躇满志。他清楚地知道斯大林时代的恐怖,也不愿
意再回到那个时代,但与此同时,他又对斯大林靠强权建立起一个庞大的红色帝国而
十分骄傲。一方面,他很乐意向别人显示他的思想解放,根本不相信官方的教条。另
一方面,他又对自己善於掩盖个人观点,对自己在党内会议上以善於发言著称而得意
。其实,这正是苏共新一代官员的一种典型——无信仰的、犬儒式的机会主义者。“
可见,”史密斯总结道,“个人只要服从听话,不公开向意识形态挑战,不管信也好
不信也好,都不是关键问题。”
伴随着看穿一切的思潮的流行,物质主义也开始泛滥。这後一点倒也情有可原。经过
了半个多世纪的折腾,俄国人已经付出了太大的代价,GCD许下的诺言又在哪里?无怪
乎人们会这样想:“人只活一世,而这一世是短促的。所以,请给我一点东西吧。别
老是许给未来呀!”物质主义的泛滥进一步冲掉了残存的理想主义。许多人为了一点
点物质利益——为了一次出国机会,为了分得一套房子或搞到一部新汽车——甘愿放
弃自己的独立政见。这样,当局无须乎再采取大规模的恐怖措施,就足以控制住它治
下的广土众民。
少数勇敢的持不同政见者依然在发出他们的声音。在起初一段时期,他们赢得了广泛
的尊敬,虽然敢於公开表示这种尊敬的人不多。然而令人惊异的是,到後来,当局对
异议人士泼污水,在一部分人中间竟然也得到某种响应。史密斯对此大惑不解。一位
名叫瓦连京?图尔钦的异议人士对他解释说:“人群中有一种难以相信的犬儒主义。
诚实的人使得那些沉默的人由於没有大胆说话而有负罪感。他们无法了解别人怎么会
有勇气去干他们本人所不能干的事。因而他们感到不得不攻击别人以安慰自己的良心
。第二,根据他们自己的经验,他们觉得每一个地方的每一个人,都在欺骗自身之外
的每一个人。苏联人好象妓女一样,因为自己是妓女,便认为所有的女人都是妓女。
苏联人认为整个世界是分为党派的,每一个人都是这个党或那个党的成员,根本没有
真正的诚实,根本没有人支持真理。如果有人说他是公正的,是只讲真理的,那么,
他就是在说谎骗人。这种犬儒主义给当局帮了大忙:使知识分子就范,把不听话的异
议人士排斥於社会之外。虽然人们可以到西方去旅行和收听西方的电台。但只要普遍
存在着这种犬儒主义,他们就会认为那不过是另一派在说话,所以也就值不得当真了
。这种犬儒主义提供了极权国家今天的稳定,以代替斯大林时期的大规模恐怖。”
在新形势下,正象一位数学家讲的那样:“提倡玩世不恭是控制的基本方法。”
阅读全文...
人心不会熄灭,但它可能蒙上灰烬而不再燃烧。灰烬本来是燃烧的产物,但它反过来
又抑制了燃烧。拨开灰烬,你会看到重新燃烧的人心。
——作者手记
当今中国最流行的是什么主义?答:犬儒主义。
⒈犬儒主义的来龙去脉
犬儒主义(Cynicism)是个外来词,中文里本来没有现成的对应词汇,
通常将它理解为讥诮嘲讽,愤世嫉俗,玩世不恭。这些理解大致不差,不过,我们若
想对犬儒一词有更完整的把握,有必要略略追溯一下它的起源和演变。
我们知道,犬儒主义是古希腊的一个哲学流派,其代表人物是西诺普的狄奥根尼
。这派哲学主张清心寡欲,鄙弃俗世的荣华富贵,力倡回归自然(这使人想起老庄哲
学,想起某些魏晋名士)。据说狄奥根尼本人住在一个桶里(又有一说是住在瓮里)
,以讨饭为生。有人讥笑他活得象条狗,他却不恼。“犬儒”之称由此得名。关于狄
奥根尼,有段故事很著名,一天,亚历山大御驾亲临,前来探望正躺在地上晒太阳的
狄奥根尼,问他想要什么恩赐;狄奥根尼回答说:“只要你别挡住我的太阳。”
和玩世不恭恰恰相反,早期的犬儒是极其严肃的,狄奥根尼是一个激烈的社会批
评家。他立志要揭穿世间的一切伪善,热烈地追求真正的德行,追求从物欲之下解放
出来的心灵自由。狄奥根尼确实愤世嫉俗,他曾经提着一个灯笼在城里游走,说:“
我在找一个真正诚实的人。”
随着犬儒哲学的流行,其内涵开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后来的犬儒派们发表宏论,竭
力鼓吹清贫生活的无比美好,甚至把人们正常的感情也讥为愚蠢。一位名叫德勒斯的
犬儒派就说:“我的儿子或妻子死了,那难道就有任何理由应该不顾仍然还在活着的
我自己,并且不再照顾我的财产了么?”(这使人想起庄子死了老婆鼓盆而歌的故事
)超脱到了这一步,未免就有些矫情,就和冷酷分不清界限了。还是这位德勒斯,某
富翁送给他一笔钱,他收下了,对富翁说:“你慷慨大度地施舍给我,而我痛痛快快
地取之于你,既不卑躬曲膝,也不唠叨不满。”这里暗含的逻辑是,金钱本是无所谓
的东西,我若拒绝你的馈赠,倒显得我把金钱看得太重,太当回事了。我若收下金钱
又表示感谢,那也是把金钱看重了,当回事了。因此,正确的做法就是,只要你肯给
,我就若无其事地收下它。不要白不要,要了也白要。这种态度看上去很洒脱,但好
象又有些无耻。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问题在于,金钱本来是重要的东西,不是不
重要的东西。只不过在生活中还应该有别的东西比金钱更重要。所以,在坚持更高价
值的前提下看轻金钱是高尚的;没有更高的追求却又摆出轻视金钱的姿态就不是高尚
而只能是做作了,因此,倘若是无功受禄,正常人总会感觉不安。这就是为什么德勒
斯以不把金钱当回事为理由而若无其事地收下别人的馈赠,会给人以不知廉耻之感。
早期的犬儒派是依据一种道德原则去蔑视世俗的观念,后期的犬儒派依然在蔑视世俗
的观念但却失去了依据的道德原则。这就引出了一个始料不及的后果:既然无所谓高
尚,也就无所谓下贱。既然没有什么东西是了不得的,因而也就没有什么东西是要不
得的。不难想象,基于这种无可无不可的立场,一个人可以很方便地一方面对世俗观
念做出满不在乎的姿态,另一方面又毫无顾忌地去获取他想要获取的任何世俗的东西
。于是,对世俗的全盘否定就变成了对世俗的照单全收,而且还往往是对世俗中最坏
的部分的不知羞耻的照单全收(别充假正经)。于是,愤世嫉俗就变成了玩世不恭。
狄奥根尼坚持真善,揭穿伪善,这种批评精神被后来者扭曲得面目全非。一位人
称嘲讽者吕西安的犬儒派以揭穿伪善的名义,压根否认世间存在有真善。在吕西安笔
下,那些天真地追求德性的人都不过是大傻瓜而已。按照这派人的看法,世间之人只
有两种,要么伪君子,要么真小人。犬儒一词后来的含义就是把人们一切行为的动机
都归结为纯粹的自私自利。不错,犬儒派既嘲讽有权有势者,也嘲讽无权无势者,但
前者并不在乎你的嘲讽,“笑骂由人笑骂,好官我自为之。”后者却必须赢得人们的
同情支持。所以,犬儒派客观上是有利于强势者不利于弱势者。这样,犬儒派就从现
存秩序的激进批评家变成了既得利益者的某种共犯合谋。
犬儒一词的演变证明,从愤世嫉俗到玩世不恭,其间只有一步之差。一般来说,
愤世嫉俗总是理想主义的,而且是十分激烈的理想主义。玩世不恭则是彻底的非理想
主义,彻底的无理想主义。偏偏是那些看上去最激烈的理想主义反倒很容易转变为彻
底的无理想主义,其间原因何在?因为,许多愤世嫉俗的理想主义者在看待世界时缺
少程度意识或曰分寸感,对他人缺少设身处地的同情的理解,不承认各种价值之间的
紧张与冲突,这样,他们很容易把世界看成一片漆黑,由此便使自己陷入悲观失望,
再进而怀疑和否认美好价值的存在,最终则是放弃理想放弃追求。“世界既是一场大
荒谬、大玩笑,我亦唯有以荒谬和玩笑对待之。”一个理想主义者总是在现实中屡屡
碰壁之后才变成犬儒的,但正如哈里斯所言:“犬儒不只是在过去饱尝辛酸,犬儒是
对未来过早地失去希望。”
说来颇具讽刺意味,早期的犬儒是坚持内在的美德和价值,鄙视外在的世俗的功
利。可是到后来,犬儒一词正好变成了它的反面:只认外在的世俗的功利,否认内在
的德性与价值。王尔德说:“犬儒主义者对各种事物的价钱一清二楚,但是对它们的
价值一无所知。”
2.专制与犬儒
密尔(John S.Mill)早就指出,专制使人变成犬儒(这使人联想起王夫之的话:“其上
申韩者,其下必佛老”)。共产专制既是一种极端的专制,因此它更会使人变成犬儒
。在共产专制下,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都容易变成犬儒。统治者变成犬儒,因为他们早
就不相信他们口头上宣讲的那套理论和原则,他们只把那些理论和原则当做维护权力
的手段以及镇压反抗的借口。在被统治者方面,当他们一旦意识到自己在冠冕堂皇的
旗帜下实际上处於被愚弄被压迫的境地,很容易转而对一切美好的价值失去信心。尤
其是在试图反抗又遭到严重的挫折之後。这样,他们就可能放弃理想,放弃追求,甚
至反过来嘲笑理想,嘲笑追求——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这样,他们就变成了犬儒
。当然,统治者的犬儒主义和被统治者的犬儒主义是有所不同的,但是广义地讲,它
们都可以归入犬儒主义。
按照欧文?豪(Irving Howe)的分析:极权主义有三个阶段,(一)、乌托邦,令人心醉
神迷的天堂理想,它诱发了狂热,而狂热则导致了(二)大规模的恐怖和人间地狱,然
後,狂热与恐怖被耗尽,於是,(三)、人们变得玩世不恭,“看透一切”,政治冷感
,即犬儒主义。
我以为极权主义有四个阶段,在狂热和恐怖之後常常还发生过反抗,在反抗受挫之後
才会出现普遍的犬儒主义。极权统治靠人们的狂热而建立,通过大规模的恐怖而得以
巩固,但是,狂热和恐怖都不可能持久,最後是靠着人们的消沉与冷漠,极权统治才
得以维系。
3.史密斯笔下的俄国人
美国记者赫德里克?史密斯(Hedrick Smith)在他那本写於一九七六年的的<俄国人>一
书中,向读者讲述了在勃烈日涅夫时代弥漫於苏联社会的犬儒主义。我们知道,自苏
共二十大赫鲁晓夫批判斯大林後,苏联社会出现了所谓“解冻”即有限的自由化时期
。随着自由化运动的深入推进,苏共当局重新加强控制。其後,赫鲁晓夫被黜,勃烈
日涅夫上台,进一步压制自由化运动,致使该运动渐趋沉寂。正是在这种情势下,犬
儒主义蔓延,构成当时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
史密斯发现,在苏联,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实际上已经很少有人相信,首先是苏共领导
人自己就不再相信(顺便一提,不久前,勃烈日涅夫的侄女柳芭发表回忆录,其中写
到,勃烈日涅夫当年曾对自己的弟弟说:“什么共产主义,这都是哄哄老百姓听的空
话。”)史密斯引用一位莫斯科的科学家的话,“意识形态可以起两种作用——或者
是作为一种象征,或者是作为一种理论,两者不可得兼。我们的领导人把它用来作为
一种象征,作为断定其他人是否忠诚的一种方法,但它并不是这些人身体力行的一种
理论。它不是活的理论”。好比赵高在金殿上指鹿为马,以此测试群臣,看谁是跟自
己的谁是不跟的。一位高级编辑指出,现今当政的这些苏共领导人是没有信仰的人,
“是一些对一切都无所谓的人。他们所要的是权力,纯粹是权力”。这位编辑说,虽
然上上下下的人都不再相信官方的意识形态,而且对各种事情也并非没有自己不同的
看法,但是一到了正式的场合,他们却照旧举手拍掌,重复着官方的陈词滥调。人们
明知这一切是毫无意义的,是逢场做戏,“可是你必须去玩它”。
许多俄国人既然抱着看破红尘的态度,因此,当他们发现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人真的
坚持某种理念,某种理想主义,简直觉得惊奇。在一次国际和平大会上,一位苏联代
表团的成员就对美国代表的较真深感意外。他私下问史密斯:难道这些美国人真的认
为他们能够发挥作用,能够影响现实政治吗?
史密斯认识一个苏共少壮派官员。看上去此人是充满矛盾的复合体。他一方面在和朋
友谈话中批评时政,攻击腐败,俨然是个改革家;另一方面,他又对本国的政治感到
自豪,为自己能身处权势集团而踌躇满志。他清楚地知道斯大林时代的恐怖,也不愿
意再回到那个时代,但与此同时,他又对斯大林靠强权建立起一个庞大的红色帝国而
十分骄傲。一方面,他很乐意向别人显示他的思想解放,根本不相信官方的教条。另
一方面,他又对自己善於掩盖个人观点,对自己在党内会议上以善於发言著称而得意
。其实,这正是苏共新一代官员的一种典型——无信仰的、犬儒式的机会主义者。“
可见,”史密斯总结道,“个人只要服从听话,不公开向意识形态挑战,不管信也好
不信也好,都不是关键问题。”
伴随着看穿一切的思潮的流行,物质主义也开始泛滥。这後一点倒也情有可原。经过
了半个多世纪的折腾,俄国人已经付出了太大的代价,GCD许下的诺言又在哪里?无怪
乎人们会这样想:“人只活一世,而这一世是短促的。所以,请给我一点东西吧。别
老是许给未来呀!”物质主义的泛滥进一步冲掉了残存的理想主义。许多人为了一点
点物质利益——为了一次出国机会,为了分得一套房子或搞到一部新汽车——甘愿放
弃自己的独立政见。这样,当局无须乎再采取大规模的恐怖措施,就足以控制住它治
下的广土众民。
少数勇敢的持不同政见者依然在发出他们的声音。在起初一段时期,他们赢得了广泛
的尊敬,虽然敢於公开表示这种尊敬的人不多。然而令人惊异的是,到後来,当局对
异议人士泼污水,在一部分人中间竟然也得到某种响应。史密斯对此大惑不解。一位
名叫瓦连京?图尔钦的异议人士对他解释说:“人群中有一种难以相信的犬儒主义。
诚实的人使得那些沉默的人由於没有大胆说话而有负罪感。他们无法了解别人怎么会
有勇气去干他们本人所不能干的事。因而他们感到不得不攻击别人以安慰自己的良心
。第二,根据他们自己的经验,他们觉得每一个地方的每一个人,都在欺骗自身之外
的每一个人。苏联人好象妓女一样,因为自己是妓女,便认为所有的女人都是妓女。
苏联人认为整个世界是分为党派的,每一个人都是这个党或那个党的成员,根本没有
真正的诚实,根本没有人支持真理。如果有人说他是公正的,是只讲真理的,那么,
他就是在说谎骗人。这种犬儒主义给当局帮了大忙:使知识分子就范,把不听话的异
议人士排斥於社会之外。虽然人们可以到西方去旅行和收听西方的电台。但只要普遍
存在着这种犬儒主义,他们就会认为那不过是另一派在说话,所以也就值不得当真了
。这种犬儒主义提供了极权国家今天的稳定,以代替斯大林时期的大规模恐怖。”
在新形势下,正象一位数学家讲的那样:“提倡玩世不恭是控制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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